由于股市持续低迷,一些质地优良的上市公司出现了股价低于每股净资产现象,上市公司及其高管回购本公司股票意愿强烈,这表明该上市公司高管对公司发展前景充满信心。但希望在回购公司股票时能发行优先股。证监会新闻发言人 今日表示,证监会对此持支持态度,目前正在研究试点办法。
据这位发言人介绍,允许上市公司发行优先股,是许多国家通常的作法。优先股是相对于普通股而言的,主要是在利润分配及剩余财产分配方面的权利优先于普通股。在目前有意愿发行优先股的公司并不存在破产析产的问题,主要是优先于普通股得到分红,但没有表决权,不参与公司治理。优先股的推出,将有利于丰富投资品种,使投资者多一种投资的工具,同时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结构,为其提供充足的现金流,有效解决公司融资困难的问题。
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开展发行优先股的条件已经成熟,证监会正在积极研究试办法,一旦办法出台,将尽快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