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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东莞首创地方养老保险金 工伤和医疗是重点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3月14日 10:30
马骏
    在全国统一将单位缴费不再按比例划入个人账户后,东莞将提高务工人员的参保待遇。昨日,东莞市社保局局长李志刚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东莞将重点扩大务工人员工伤和医疗保险的参保面,并从企业职工养老险和失业险缴费费率中腾出3个百分点,在全国首创建立可让务工人员享受更多实惠的地方养老保险制,目前相关的系统调整和数据录入已基本完成,同时还将探索建立企业年金制。

    年内建地方养老和企业年金制

    对提高务工人员的保障待遇,李志刚解释说,在取消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双基数双运行机制,形成待遇水平与缴费年限、缴费水平“双挂钩”的基础上,该市今年将配套建立地方养老保险金制度。

    李志刚介绍说,在国家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规模调整前,个人帐户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11%建立,个人缴费(即缴费工资的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剩余的3%由单位缴费部分划入。统一调整后,个人帐户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8%建立,并全部由个人缴费形成,单位缴费不再划如,如此个人帐户的规模将有所缩小。

    为提高参保人参保的积极性,东莞在建立地方养老保险金的过程中,对养老保险基金结构进行调整,将该市职保单位缴费费率从原来的10%调整为8%,失业保险单位缴费费率则从原来的1.5%调整至0.5%。“在不增加企业负担的情况下,腾出3个百分点在国内率先建立地方养老保险金,充实个人帐户”,李志刚说,参保人在退休后可按月计发也可一次性领取个人帐户储存额,无法转移社保关系的务工参保人在离开东莞时同样可以一次性领取,从而让其享受更高的保障待遇,“目前相关的系统调整和数据录入已基本完成”。

    同时,就高素质人才的保障问题也将不再留在“覆盖”这个层面上。李志刚表示,目前很多企业也早已实行待遇年薪制,因此养老这方面也需及时跟上并在年内出台企业年金制方案,企业年金所需费用则由企业和职工个人共同缴纳,具体执行时间尚待确定。

    重点扩大工伤和医疗参保面

    众所周知,东莞企业众多、务工群体庞大,不少企业在参保过程中或少报员工人数或只为部分员工购买保险,今后将如何扩大参保面呢?李志刚回应称,考虑到东莞企业自身的特殊性和多数普工流动性较大这一特点,虽允许企业有一定的适应期,但新员工一进厂厂方必须先为其购买工伤保险,并为基本稳定的员工购买基本养老保险。为此,该局在全国率先实施了“社保年检制”,明确各类企业必须参加社保年检,否则不予办理相关经营手续,同时还将进一步加大稽查力度,在今年重点将扩大务工人员工伤与医疗保险的参保面。

    就务工人员工伤参保特别是建筑农民工的参保,李志刚表示,建设部门已按建筑企业投资的一定比例,为其投注了商业保险,今年该局还将和建设部门等合作,共同解决建筑农民工参加社保这一问题。

    “该局监察大队目前仅有12名执法人员,在应对方面颇显人手紧缺,”李志刚透露,因此该局已经向市政府提出了相关报告希望增加人力,以确保扩大务工人员的参保面。

    提醒

    维权意识需增强

    “在参加社会保险方面,务工人员也需提高自己的维权意识”,李志刚说,去年东莞就举报社会保险待遇违法行为推出了奖励办法,共设立了10万元奖金,对核实的各项实名举报将分别给予500至5000元的奖励,但从实际结果来看全年只发出了2000元奖金,这反映出部分务工人员对社保问题还不够关心。

    他表示,对相关的举报该局将会及时跟进和核实,对实名举报者该局也将在一周内向其通报具体的处理结果,最终共同维护参保人的应有权益。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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