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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社保 农民工无后顾之忧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2月06日 11:10
黄怀 李晓平
    杨小春来自江西余干县,去年3月和妻子一起来厦打工。去年5月,他在杏林一个建筑工地做泥水工,妻子则跟着他在工地里做些杂活。

    去年9月的一天下午,杨小春和往常一样在屋顶粉刷,突然脚下的竹板脱落,他从三米高的脚手架上重重地摔到地面,造成腰爆裂骨折并背髓圆锥损伤,当即送往174医院治疗。事故发生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将杨小春鉴定为工伤,杨小春也按规定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现在杨小春已被转入市康复中心治疗,目前所有的医疗费用都由所在工地承担。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表示,待杨小春完成康复治疗后,将对他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进行工伤理赔。

    强制参保,工伤维权不再艰辛

    有调查显示,农民工从事的一般是苦、脏、累的工种,在恶劣的条件下生产和生活,已经成为了工伤的高发人群。一旦发生事故,不仅对受伤者本人造成伤害,甚至对一个或连带几个家庭形成灾难。对于农民工而言,诸多社会保险中最为迫切的是工伤保险,但往往由于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取证难、用工单位逃避等,造成发生工伤后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而且无论农民工个体还是群体,在与企业和雇主的较量中,都处于一种显见的弱势地位,这些都让他们工伤维权之路走得很艰辛。

    2005年底,我市出台《关于建筑、矿山等高危行业企业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办法(试行)》,在全国率先破解了建筑、矿山及石材等高风险企业的农民工参保难题,为广大农民工带来一片曙光。实施办法规定,建筑企业必须按建筑项目总造价的1.5‰为建筑农民工缴纳工伤保险,而且允许矿山及石材加工企业优先为本单位的农民工参加工伤保险。市劳动保障部门同时联合相关部门,将建设工程项目参加工伤保险作为办理《建设工作施工许可证》的前置督处程序,强制参保,并加强跟踪监管,及时掌握建筑工程项目参保进展情况。

    据统计,截至去年12月份,全市已参保的建设工程项目达823个,约156亿元建设工程总量参加工伤保险,缴纳工伤保险费2337.7975元,覆盖参保员工约8万人。建筑农民工已认定工伤26起,其中工伤死亡7起,已支付医疗费38多万元,已支付工伤待遇96多万元。据悉,今年全市建筑企业的农民工参保人数将达到10万人以上,基本实现全覆盖,并将准备建立建筑行业农民工医疗救治绿色通道,以保障建筑企业农民工工伤得到及时充分的救治。

    40多万农民工参加社保

    除了受工伤可享受工伤保险之外,我市率先在全国按照“低标准准入”的原则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覆盖范围扩大到农民工,让农民工和厦门市民一样享受各种社会保险的“国民待遇”。

    近年来,随着社会保险“五险合一”经办机构和信息系统的建设,不断扩大覆盖面和提供人性化的管理,使相关制度更具可操作性和简便性。截至去年9月底,农民工参加养老保险44.83万人,参加医疗保险43.99万人,参加失业保险44.84万人,参加工伤保险44.85万人。

    同时在厦农民工也与城镇职工一样,凭社会保障卡在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就医购药。去年8月份,市政府及时调整农民工由统筹医疗基金支付住院医疗费用的最高限额,调整后农民工连续参保满5年以上,就可享受与本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同等待遇。
 
来源:厦门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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