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合型健康险符合需求
根据去年8月颁布的《健康保险管理办法》,自今年1月1日起返还型健康保险开始停售。根据新的办法,所有“医疗保险产品和疾病保险产品不得包含生存给付责任”。健康保险将取消理财功能(分红、返还),还其本色———只保“健康”。
但是很多消费者发现,返还型重疾险并没有彻底退市,只是“换装”以套餐形式销售而已。记者了解到,目前友邦、平安、光大永明、中英人寿、中意人寿、泰康人寿都推出各自的新品,大多数组合险都以生死两全保险为主险,同时附加重疾提前给付。由于生死两全保险含有生存给付的保险责任,加上附加的重大疾病保险责任,两者的保险功能合起来就相当于原有的返本型健康险。有些人质疑,保险公司这种“旧瓶装新酒”的做法是否违背《健康保险管理办法》?
近日,中国保监会主席助理陈文辉博士在保监会网站在线访谈时表示,保险公司推出的“健康险加还本型”套餐产品,与《健康保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没有抵触。该类产品在一定程度上与市场需求相吻合。
陈文辉说,之所以规定还本型健康保险产品停售,主要目的有两个:一是提高保险公司的专业化能力,使得健康保险产品回归到健康保障的本意上来;二是使得这一类产品由于没有生存给付责任以后,相应的费率会下降,这样有利于更多的人购买这样的健康保险产品,使更多的消费者享受到健康保险服务。但目前我国保险市场有些消费者对于寿险的储蓄功能比较看中,有这方面的需求,一些保险公司因此推出了“健康险加还本型”产品。
同时,陈文辉强调,保险公司在销售健康险套餐产品过程中应该明确告知消费者产品的特性。
消费型健康险遭冷遇,到底应该如何选择健康险?对此,专业人士建议,不妨考虑消费型、返还型健康险都配置的方式。对于不满30岁的年轻人来说,由于经济能力的原因,而优先选择“保费较低,保额高”的消费型险种,而随着年龄的增长,消费者的经济能力增强,健康状况提上日程,则可在此基础上,加大购买返还型健康险的力度,为退休后的健康保障打基础。
新重疾险定义近期定稿
人有旦夕祸福,疾病的风险时刻存在。有关专家表示,重疾险所提供的疾病保障具有不可替代性,特别对发病率较高的癌症、心脑血管疾病等的保障功能较高,是所有人都需要的一个险种。
对于人们关心的新重疾险定义出台的问题,陈文辉透露,目前反馈意见的收集工作已经基本完成,相关人员正在加紧工作,计划近期形成定稿。因为本次的行业统一定义,是在研究国内外重疾定义并结合医学发展基础上制定,所以与目前市场在售具体产品的具体定义可能会存在差异,保障范围会有些微的扩大或缩小,可能会对具体产品的价格产生影响。
记者从保险公司获悉,有很多人提出疑问,新重疾险定义出来后,老客户的保单是继续按照合同执行,还是按照新标准理赔?
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老保单老办法,新保单新办法。就是说老保单的合同还是受到法律保护的,新的保险合同必须与保监会推出的管理办法相符合。对于已生效的合同,并不要求使用新标准,如果要变更合同内容,则需要合同双方当事人协商决定,各保险公司要积极配合,对规范生效前已经签订的重大疾病保险合同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上海金融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