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摘要】为了给家庭自用车转嫁风险,日前,由人保财险山东省淄博市分公司适时推出的热销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为家庭自用车撑起了一处避险港湾。
随着家庭自用车的增多,道路交通安全隐患也越来越突出。为了给家庭自用车转嫁风险,日前,由人保财险山东省淄博市分公司适时推出的热销家庭自用汽车损失保险,为家庭自用车撑起了一处避险港湾。
投保范围:本保险合同载明的家庭自用汽车,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澳港台地区)行驶的家庭或个人所有,且用途为非营业性运输的核定座位在9座以下的客车。
保险责任:在保险期内,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因下列情况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依照本保险合同的约定负责赔偿。1、碰撞、倾覆、坠落;2、火灾、爆炸、自燃;3、外界物体坠落、倒塌;4、暴风、龙卷风;5、雷击、雹灾、暴雨、洪水、海啸、地陷、滑坡等自然灾害。发生保险事故时,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车辆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施救费用,由保险公司承担,但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由下列造成的损失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1、地震、战争、扣押;2、没收、竞赛、利用险车从事违法活动;3、驾驶员饮酒、吸毒所使用车辆造成的后果,肇事逃逸等,投保人必须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凡隐瞒车病事故及其他事项造成的车损事件,保险公司不负责赔偿,保险合同自动终止。
(淄博时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