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银行系和基金系QDII相继扬帆境外之后,保险系QDII也即将起航。记者昨天从中国保监会获悉,《保险资金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已经开始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保险资金境外投资总额不得超过上年末总资产的15%,具体投资比例由中国保监会核准。据此计算,将有2000亿元左右的保险资金获得“出海”资质。
与此前4月份央行5号公告中“允许符合条件的保险机构购汇投资于境外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的规定相比,《征求意见稿》放宽了保险公司QDII的投资范畴。保险机构不仅可以投资固定收益类产品及货币市场工具,还将获准投资境外股票、股票型基金、股权、股权型产品等权益类产品。另外,《征求意见稿》对保险公司QDII的投资地域并未设限。
不过,监管机构并不认可民间关于保险QDII的说法。保监会资金运用监管部主任孙建勇对此作出解读时表示,保险资金境外投资不能简单地等同于保险QDII,前者的概念要比保险QDII更宽泛。
目前,在国内9家中资保险公司中,除了中保控股香港、内地双资产管理公司外,保监会已批准平安保险和中国人寿两家公司在香港成立资产管理公司,而香港证监会也已批复中国人寿在香港的资产管理牌照,这也是内地保险资产管理机构在国际资本市场上取得的第一张资金运用的“通行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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