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金融证券 > 监管动态 > 正文
中经搜索

银监会事前监管 银行卖理财产品须提前10天上报

2009年05月19日 07:21   来源:京华时报   高晨

    记者昨天多方获悉:今后银行发售的理财产品,须提前10天报银监会备案。银监会近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报告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修改了理财产品的发行模式,将以往的事后监管变为事前监管。 

    据了解,2007年11月,银监会发布《关于调整商业银行个人理财业务管理有关规定的通知》,该通知最大的亮点在于取消了产品发售前报备的要求,直接改为银行发售理财产品后再向银监会报备。而此次的改变推翻了银监会此前的相关规定。 

    《通知》将原有“商业银行应在发售理财产品后5日内将相关资料报送中国银监会或其派出机构”改为“商业银行应最迟在发售理财计划前10日,统一由其法人机构将材料按照有关规定向负责法人机构监管的银监会监管部门或者银监会派出机构报告”。 

    昨天,记者致电银监会相关负责人,对方证实确有此通知发布给银行。同时,他表示,出台此通知的目的是加强风险管控。

(责任编辑:黄艳清)

鍒嗕韩鍒帮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商务进行时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