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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明年2月1日起个人现钞、现汇账户合二为一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6年12月30日 07:07
    央行出台《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为高额外储“开闸放水”

    央行昨日发布规定,对个人外汇管理作出重大调整,根据新规定,个人外汇账户将不再有现钞和现汇之分,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可直接在银行开立外汇储蓄账户,外汇局今后统一对现汇和现钞在存取、汇出入等方面的监管标准。

    央行的《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对个人外汇收支活动按交易主体区分境内个人和境外个人、按交易性质区分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进行管理。对个人经常项下外汇收支贯彻可兑换原则,对资本项下外汇收支进行必要的管理。

    《办法》还有三项重要调整,分别是:一是对个人结汇和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年度总额内的,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办理;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证明等材料在银行审核后办理,资本项下需经必要的核准。

    其次,对个人贸易外汇收支给予充分便利。从事货物进出口的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可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办理外汇资金收付。其中,进行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可按机构的外汇收支进行管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可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部分贸易项下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第三个调整则是明确个人可进行的资本项目交易,规范了相关外汇收支活动。

    分析人士指出,近年来随着我国涉外经济的迅猛发展,个人外汇收支规模不断扩大。长期以来,我国对个人的外汇业务管理主要侧重于经常项下非经营性的外汇收支活动。现在个人不但有非经营性交易还有经营性交易,不但有经常项目交易还有资本项目交易。

    央行的新规定是为充分便利个人贸易外汇收支活动并明确个人资本项目交易,促进国际收支平衡,也是为高额外汇储备开闸放水。

    该《办法》将于明年2月1日实施。

    个人用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

    央行新闻发言人表示,目前我国已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但资本项目仍实施必要的管制,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管理仍然进行真实性审核。今年5月起,对境内个人购汇实行年度总额管理,大大简化了个人购汇凭证和手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据统计,今年5-11月份,个人购汇金额和笔数分别比上年同期增长210%和255%。这次对个人结汇由单笔限额管理改为实行年度总额管理,统一了个人结汇与购汇管理的政策,将大大简化相关手续、便利个人结汇、提高监管效率。根据新政策,在年度总额内的,个人凭本人有效身份证件直接在银行就可办理,与以前逐笔审核的办理方式相比手续将非常简便。

    此外,超过年度总额的,经常项下外汇资金需要个人提供有交易额的相关证明材料,经银行审核后结汇;资本项下应当经过外汇管理部门核准。

    个人贸易外汇资金收付设立专门账户

    新《办法》明确,个人办理对外贸易进行外汇资金收付时,应开立外汇结算账户。在商务部门办理对外贸易经营权登记备案后,个人对外贸易经营者从事货物进出口时的外汇资金收付按机构办理;进行工商登记或者办理其他执业手续后,个人可凭有关单证委托具有对外贸易经营权的企业代理进出口项下及旅游购物、边境小额贸易等项下的外汇资金收付、划转及结汇。

    也就是说,只要符合有关规定,个人真实贸易项下的外汇不论结汇还是购汇,都没有总额限制,按实际需要办理。
 
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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