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出口银行2007年第六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 债市公告_中国经济网——国家经济门户
 财经频道 > 债券 > 债市公告 > 正文
 
中国进出口银行2007年第六期金融债券发行说明

打印本稿】 【进入论坛】 【推荐朋友】 【关闭窗口 2007年05月31日 11:04


    二、债券描述

    (一)债券品种:本期金融债券为5年期浮动利率附息债券(按年付息)。债券利率自起息之日起按年度浮动,每一计息年度债券票面利率为该计息年度第一日(第一计息年度为2007年6月13日至2008年6月12日,第二计息年度为2008年6月13日至2009年6月12日,依此类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一年期定期存款(整存整取)利率加基本利差,基本利差为本期债券招标标的,通过竞标确定。基本利差在债券兑付前固定不变。

    (二)发行对象:仅限于承销商和分销对象。

    承销商:凡符合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规定认定资格的金融机构,与发行人签订《2007年中国进出口银行金融债券承销主协议》,即成为金融债券承销商(名录附后)。

    分销对象:境内中资银行,中资商业保险公司,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其他经人民银行批准的机构。

    (三)发行方式:本期债券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债券发行系统上网发行,采用记账方式(无纸化)。由承销商通过竞标认购,分销对象可以通过承销商认购或利用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分销报价系统参加电子化分销。债券持有人应在中央结算公司办理债券登记和托管手续。

    (四)发行人账户说明:

    收款人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收款人账号:111000000001

    汇入行名称:中国进出口银行

    汇入行大额支付系统行号:202100000003

    (五)债券到期日:2012年6月13日

    (六)本息计付:按年付息,到期偿还本金。

    (七)兑付方式:发行人通过托管人向债券持有人兑付债券本息。在债券到期日前若兑付路径有所变动,债券持有人应将新的兑付路径通知债券托管人。债券托管人在债券到期日,将本息直接汇至债券持有人指定账户。因债券持有人未及时通知兑付路径造成的延期支付,发行人及债券托管人不承担延付利息。

    (八)托管方式:发行人在中央结算公司开立债券托管账户,由中央结算公司负责债券的登记、托管和兑付。

    (九)债券上市交易:完成债权登记确认后,本期债券可在全国银行间同业市场上市流通,既可转让和回购,也可用于质押。

    (十)提前兑付:发行人不得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兑付,债券持有人也不得要求发行人在债券到期日前提前偿还。
 
来源:金融界
热点新闻
愚人节里大胆"抄底"
·"利好"刺激下 投资者解套离场还是入市抄底?
·叶檀:投行屡猜屡中 是谁一手造就了QFII神话?
·105只基金净值低于1元! 如何看待低净值基金
·卡奴+证奴+房奴+车奴="白奴" 沪白领难堪现状
·大户金矿 散户坟场 中国散户股民十大悲哀
水皮:中国神华才是祸首
     
频道精选
 财经业内人士认为:股市下半年纠错性上扬可期
 产业深圳万人团购房活动过火 报名网站数次瘫痪  国际西方媒体妄指中国发动"货币战争" 我回应
 评论天士力丹参滴丸存在毒副作用?
 科教"神七"发射时间:首选25日晚9时10分左右  娱乐巩俐入新加坡国籍 娱乐公司欲5000万签刘翔
 视频共赢奥运--便宜坊让北京老字号更快更高更强  互动专题:记录512汶川大地震抗震救灾中的英雄们
财富世界
谁动了孩子的奶粉钱
看病省钱妙招
LV08最新大片
短期融资找典当
中国经济网信息免责声明:
    本网站所载之全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新闻、公告、评论、预测、图表、论文等),仅供网友
参考。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经济网,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
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
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3512266-8089、8085

搜索:
理财进行时
·
·
·
·
消费无极限
·
·
·
·
法眼观天下
·
·
·
·
·
·
财经风景线
·
·
·
·
24小时排行
·
·
·
·
·
近期专题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