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经记者 王一鸣
昨日(10月22日),上证所公司监管部门向佳都科技(600728,收盘价33.07元)发出监管关注函,对时任公司董事长刘伟在内的多位责任人予以监管关注。
关注函认为,佳都科技董事会在7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实施每10股转增15股)后,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做出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但公司仅将其对外披露,迟至8月31日才进行审议并形成将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延至年底实施的意见,其行为对投资者预期造成重大误导。
对市场预期造成误导
今年7月22日,佳都科技控股股东堆龙佳都向公司发出《关于佳都科技201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函》,提议公司以201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实施每10股转增15股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7月23日,公司披露了前述股东提议事项。
8月31日,公司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称,同意堆龙佳都提议的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但提议推迟至以12月31日为基准日实施,具体方案另行公告。经问询,公司董事会解释称,推迟实施前述方案的理由为审计主体较多、业务类型较多、审计时间紧张,并便于加快公司非公开发行事项审核进程。经核实,该等事由在公司收到提议时即已存在。
关注函指出,上市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属于公司重大事项。控股股东提议的方案是否可行或者是否需作重大调整,均对投资者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公司董事会在收到股东的有关提议时,即应从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及时对相关提议的可行性作出审慎判断,形成意见并对外披露,明确投资者预期。佳都科技董事会在7月22日收到控股股东提议后,理应在合理的时间内尽快做出判断,并发表明确意见。但公司仅将其对外披露,迟至8月31日才进行审议并形成将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延至年底实施的意见,其行为对投资者预期造成重大误导。
多公司被监管关注
上证所表示,佳都科技时任董事刘伟、梁平、许杰、胡少苑、刘敏东和欧阳立东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董事会未及时审议控股股东提议方案并发表明确意见的行为负有责任,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2.2条、第3.1.4条和第3.1.5条的规定以及在《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声明及承诺书》中做出的承诺。
鉴于上述事实和情节,根据有关规定,上证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对公司时任董事刘伟、梁平、许杰、胡少苑、刘敏东及欧阳立东予以监管关注。市场人士向《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沪深两市共计160多家公司公布了中期高送转方案,不少公司股价大幅上涨,其中也有个别公司涉嫌利用高送转题材进行不当市值管理的情况。监管部门及时回应市场质疑,对上市公司的不诚信行为采取监管措施,对规范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具有积极的警示意义。
据记者观察,除佳都科技外,近期受到上证所监管关注的还有中国嘉陵(600877,收盘价8.38元)、航天通信(600677,收盘价17.88元)。具体原因各不相同,10月21日的监管关注函显示,中国嘉陵9月份因延期召开股东大会公告日距原定召开日仅一个工作日,不符合《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中延期公告日距原定召开日至少须两个工作日的要求,而且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存在缺陷,致使公告不能按时发布,对交易所正常信息披露工作产生不良影响。航天通信则是由于应收货款不能及时收回,可能对公司造成较大损失,但未以临时公告形式及时披露上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