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傅苏颖
“上市公司与信托业有着千丝万缕的关系,包括资金、担保支持等各个方面,因此,信托业的大发展将对整个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形成有力的支撑。”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近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近日,银监会信托监管部主任邓智毅撰文表示,银监会支持信托公司探索混合所有制改革,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上市与并购重组,优化股权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
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信息部副部长王军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银监会允许信托公司通过上市实现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社会资本来推动行业发展,这有利于信托行业的“做大做强”。同时,鼓励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上市,有助于增加资本市场的投资品种,丰富市场的结构。
截至2015年第二季末,我国信托公司信托资产管理规模达到15.87万亿元,信托业已成为金融业第二大子行业。但是受宏观经济影响,当前信托业面临巨大挑战。
邓智毅指出,一方面,信托业发展环境“五期叠加”。当前,我国经济正处于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和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同时信托业遭遇利率市场化的推进期、资产管理业务的扩张期。另一方面,受“五期叠加”影响,信托业现有发展模式面临“三个难以为继”的压力,一是信托产品“高收益、低风险”特性将难以为继;二是信托业“重规模、轻管理”的发展路径难以为继;三是以信贷类、通道类为主的业务模式难以为继。
除上述支持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上市等利好消息外,邓智毅还表示,允许符合条件的信托公司研究试点信托直投、家族信托、并购信托、海外信托、专业销售等子公司,并制定相关业务规则。
王军表示,这有利于拓宽信托业的业务范围和领域,随着高净值人群的不断壮大,需要信托业不断创新,来丰富和满足居民的资产配置的需求。
某券商投行部人士对《证券日报》记者表示,当前,信托业的发展处于低潮期,银监会的“松绑”有助于信托业实现多元化的发展。未来混业经营是大趋势,发展较快的信托公司已经转向投行等业务,不再单纯地做资金的中介,而是做价值的发现者,或者用自由资金进行资本运营,因此,未来信托公司的投行化和投资化趋势将形成。
李大霄表示,信托业在过去几年实现了快于证券公司的大发展,通过改革,信托业将进入第二轮快速发展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