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备受业内关注的信托公司条例又有新进展。据媒体报道,近日银监会在先后征求高法、高检、发改委等25个部门以及68家信托公司意见之后,起草了《信托公司条例(代拟稿)》。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代拟稿强调了信托登记、信托业保障基金和发行金融债、次级债的重要性,删除了分类经营、监管指标等细节内容。业内人士称,条例最快将于今年年底出台。
《信托公司条例(代拟稿)》材料显示,信托公司今后的业务范围应与其风险管控和承担能力相匹配,按照行业评级和监管评估情况,实施分类经营和分类监管。不过,关于监管指标的规定较为笼统,要求信托公司应当遵守资本充足、风险准备、流动性、业务管理能力等方面的审慎监管指标。具体监管指标要求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审慎监管原则和实际监管需要另行制定并动态调整。需要指出的是,其建立信托公司监管评估体系和分类监管机制,对信托公司实施差别化监管仍是方向。(吕江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