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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中介机构牌照即将开闸 鼓励资本市场募资

2015年09月25日 07:3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记者 李唐宁

  9月23日中国保监会发布《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明确强化市场创新。相关负责人表示,保监会将培育龙头型保险中介机构,鼓励发展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保监会表示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此外,保险中介牌照很快就会开闸,工作细则已经在制定中。

  保监会简政放权鼓励创新

  保监会23日召开2015年全国保险中介监管工作暨深化改革动员会,《中国保监会关于深化保险中介市场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改革意见》)同步亮相。

  据了解,去年保监会启动了保险中介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从去年4月份启动以来,在摸清底数的基础上,保监会系统组织了543个检查组,对查实的问题进行了严厉的处理。

  截至目前,全国共有保险专业中介法人机构2500多家,保险兼业代理机构21万多家,保险销售从业人员500多万人。在如此体量及规模的保险中介市场面前,传统监管模式受到严峻挑战。对此,《改革意见》提出监管部门将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开发运用新型监管信息平台,提升监管手段加强非现场监管。

  清理整顿工作开展以来,保监会取消保险中介包括“保险销售从业人员资格核准”、保险专业代理、经纪机构“分立、合并、变更组织形式、设立分支机构及解散退出审批”在内的8项行政许可,并将机构审批由前置改为后置。

  在《改革意见》基础上,保监会表示将进一步简政放权,简化程序,强化市场创新和体系建设。一是准入方面。按照《改革意见》精神,将适时考虑降低注册资本金,具体数额将体现在新的监管规章中。对于保险公估机构的注册资本,探索实行认缴制,不再是实缴制。鼓励发展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更好地贴近市场,贴近群众,做好保险服务。二是创新方面。鼓励专业中介机构探索“互联网+保险中介”的形式,形成新的业务平台。三是发展方面。鼓励专业中介机构走差异化发展之路,积极服务国家经济发展大局,为“一带一路”战略和海外项目提供风险管理与保险安排服务。

  门槛降低 小型机构将获发展

  自从去年启动该项整顿工作之后,保监会暂停了保险中介牌照的发放,随着《意见》发布,保监会表示将很快放开中介拍照发放。

  “暂停中介机构许可发放,是保监会党委根据当时清理整顿的需要暂停的,是一项临时性的措施,接下来中介机构许可会很快放开。”保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目前正在做相关的衔接工作,具体工作细则也已经制定了,很快会发布。

  可以预见的利好不仅是保险中介的大门重开,行业准入门槛也将有所降低。

  此外,不同规模的中介结构都将迎来政策利好。按照保监会目标,未来将培育一批具有专业特色和国际竞争力的龙头型保险中介,鼓励发展小微型、社区化、门店化的区域性专业代理机构。同时,推进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探索鼓励现有优秀个人代理人自主创业、独立发展,鼓励保险公司积极改革现行个人代理人模式,缩减管理团队层级。

  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实施意味着类似“个体户”类型的“最小中介”将成为可能,随着管理团队层级的缩减,签下同样一笔保单,独立个人代理人的收入佣金将会增加。优秀的保险代理人可以自主创业、独立发展,自己给自己当老板。业内人士认为,随着独立个人代理人制度的加快落实,将形成一个自主创新、自我负责、体现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精神的独立个人代理人群体。

  保监会中介监管部副主任赵巍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在宁波已有个人保险工作室的试点。“独立代理人是对营销制度的一个补充,其营销层级会少一些,直接对应的是保险公司,同时也给一些优秀的、精英的个人营销员,提供了一个更有利于个人事业的发展,保监会整体上持支持的态度。”

  鼓励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资

  值得注意的是,保监会提出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资。《改革意见》明确,保监会鼓励专业中介机构兼并重组。支持专业中介机构通过资本市场募集资金和交易股权,允许专业中介机构在风险可控前提下,探索管理层股权、期权和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机制。

  据了解,目前,已有4家保险业企业成功挂牌新三板,根据其半年报,这4家新三板上市保险类机构今年上半年合计实现净利润2030万元,同比增速为211.8%。赵巍表示,保监会支持鼓励符合条件的中介机构通过A股主板或新三板上市融资:“目前机构到新三板挂牌的意愿强烈,只要有利于机构发展,保监会将支持。”


(责任编辑: 华青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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