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银监会出台236号文,要求商业银行加强存款稳定性管理,约束月末存款“冲时点”,并设置“存款偏离度”指标,要求商业银行月末存款偏离度不得超过3%。其中一条规定:商业银行不得通过理财产品倒存来违规吸收和虚假增加存款,导致银行理财市场的发行量呈现另一种“月末效应”。
银行发行理财产品的行为,包括其各类产品的发行比例、产品发行数量、每种产品的定价(收益率)等,受多方因素影响,因此不管是冲时点还是存款偏离度的出台都无法从整体上对银行理财市场的规模或收益率造成大范围的冲击,但会对其发行时的期限结构和收益类型的结构造成一定影响。尤其对一些存款管理能力差的银行影响更甚:如之前需要在月末“冲时点”,这类银行会将产品的发行和到期时间集中于月末,收益率呈现翘尾,月末发行的产品数量较前三周多,收益率也较之前高,发行产品的投资期限偏短,以使理财资金在月末、季末等关键时点转为存款,产品分布以月度为单位呈现一定的周期性。存款偏离度的出台,纠正了银行存款在日常的失衡,同时也削弱甚至扭转了之前理财产品在月末的种种现象。
一直以来,期限为1-3月期的产品同期限为3-6月期的产品总量占全数80%以上,二者占比此消彼长,呈拉锯状态。以月度为周期考察理财产品期限结构,存款偏离度指标出现后,1-3月期产品在月初占比较高,而后呈下降趋势,与之对应的3-6月期产品呈相反方向的变化,这表明银行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在逐渐拉长;反观存款偏离度指标出现前,理财产品随月末的来临,其投资期限逐渐缩短。
不同收益类产品的发行绝对量,其趋势比较类似。存款偏离度出台后,保本浮动收益型、保证收益型,以及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在一月内前三周的发行量分布较为均匀,月末发行量少于前三周平均量。从近几个月占比看,非保本浮动收益型产品所占比例越来越大,以后由于大额存单的面世,保本型产品所占比例还会进一步下降。
从发行量的变化看,由以往的月末冲高到后来的月末发行量变少,且一个月内,前三个星期发行的产品量波动并不大,银行不再月末冲量,表明存款偏离度对银行理财产品的发行量影响力确实较大,进而呈现另一种“月末效应”。然而从近来的趋势看,银行理财产品整体发行量在下降,银行理财市场受其他因素影响更大,存款偏离度的影响日渐趋弱,呈现了银行理财市场的“新常态”。(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林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