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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证转债:关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2015年07月01日 09:14    来源: 中国经济网    

  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

  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基金合

  同、招募说明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

  规定,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以2015年6月29日为份额折

  算基准日,对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场内份额以及转债A级份额、转债B级份

  额实施不定期份额折算,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份额折算结果

  2015年6月29日,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外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按截位法保留

  到小数点后两位,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转债A级

  份额、转债B级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数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1份),舍去部分计

  入基金财产。份额折算比例按截位法精确到小数点后第9位,如下表所示:

  折算后份额

  折算前份额 折算后份额

  基金份额名称 折算比例 净值

  (单位:份) (单位:份)

  (单位:元)

  银华转债场外份额 24,097,011.34 0.758733598 18,283,212.11 1.000

  1,505,874,471.00

  银华转债场内份额 93,234,528.00 0.758733598 1.000

  (注 1)

  0.133488867 214,479,403.00

  转债 A 级份额 1,606,721,279.00 1,435,134,303.00 1.000

  0.893206757

  (注 2)

  转债 B 级份额 688,594,834.00 0.133488867 91,919,744.00 1.000

  注1:该“折算后份额”为折算后场内银华转债份额之和,包括原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经折算后的份额以

  及原转债A级份额经折算后的新增场内银华转债份额。

  注2:该“折算后份额”为转债A级份额经折算后产生的新增银华转债场内份额。

  投资者自公告之日起可查询经注册登记人及本公司确认的折算后份额。

  二、恢复交易

  自 2015 年 7 月 1 日起,本基金恢复申购(含定期定额投资)、赎回、转托管

  和配对转换业务,转债 A 级、转债 B 级将于 2015 年 7 月 1 日上午 9:30-10:30

  停牌一小时,并将于 2015 年 7 月 1 日上午 10:30 复牌。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7

  月 1 日转债 A 级、转债 B 级复牌首日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转债 A 级份额、转债 B 级份额的份额参考净值, 分别为 1.000 元和 1.130

  元。2015 年 7 月 1 日当日转债 A 级份额和转债 B 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

  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三、重要提示

  1、本基金转债 A 级份额表现为低风险、收益相对稳定的特征,但在不定期

  份额折算后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的风险收益特征可能发生了较大变化,由持有单

  一的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 A 级份额变为同时持有低风险收益特征的转债 A 级份

  额与较低风险收益特征的银华转债份额,因此原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预期收益实

  现的不确定性将会增加;此外,银华转债份额为跟踪中证转债指数的基础份额,

  其份额净值将随市场涨跌而变化,因此原转债 A 级份额持有人还可能会承担因市

  场下跌而遭受损失的风险。

  2、本基金转债 B 级份额表现为高风险、高收益的特征,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杠杆倍数将大幅降低,由目前的杠杆恢复到初始的 3.33 倍杠杆水平,相应地,

  转债 B 级份额参考净值随市场涨跌而增长或者下降的幅度也可能相应减小。

  3、由于转债 A 级、转债 B 级份额折算前存在折溢价交易情形,不定期份额

  折算后,转债 A 级、转债 B 级份额的折溢价率可能发生较大变化。特提请参与二

  级市场交易的投资者注意折溢价率所带来的风险。

  4、转债 A 级份额、转债 B 级份额、银华转债份额的场内份额经折算后的份

  额数均取整计算(最小单位为 1 份),舍去部分计入基金财产,持有极小数量转

  债 A 级、转债 B 级和场内银华转债份额的持有人,可能存在折算后份额因为不足

  1 份而导致相应的资产被强制归入基金资产的情况。

  5、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

  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

  的“买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

  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四、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途径了解或咨询相关情况

  1、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010-85186558,400-678-3333

  2、本公司网站:www.yhfund.com.cn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 日


(责任编辑: 李乔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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