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债 A 级、转债 B 级份额不定期份额折算后
前收盘价调整的风险提示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业务规定以及
《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定,银华中证转债指
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 2015 年 6 月 29 日对银华
转债份额(代码为:“161826”,场内简称为“中证转债”)、转债 A 级份额(代码
为:“150143”,简称为“转债 A 级”)及转债 B 级份额(代码为:“150144”,简
称为“转债 B 级”)办理了不定期份额折算业务。对于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详
见 2015 年 7 月 1 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公司
网站上的《关于银华中证转债指数增强分级证券投资基金不定期份额折算结果及
恢复交易的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投资基金交易和申购赎回实施细则》,2015 年 7
月 1 日转债 A 级、转债 B 级即时行情显示的前收盘价为 2015 年 6 月 30 日的转债
A 级、转债 B 级份额参考净值,分别为 1.000 元和 1.130 元。2015 年 7 月 1 日当
日转债 A 级份额和转债 B 级份额均可能出现交易价格大幅波动的情形。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
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本基金管理人提醒投资者基金投资的“买
者自负”原则,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
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有风险,决策须谨慎。
特此公告。
银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 年 7 月 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