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经人士 皮海洲
自从去年10月17日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关于改革完善并严格实施上市公司退市制度的若干意见》 (以下简称《若干意见》)以来,实施重大违法公司强制退市制度就一直受到市场的关注。《若干意见》在放生了万福生科、南纺股份等公司之后,终于在今年3月27日闪烁出法制的光芒,博元投资有望成为“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
根据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3月27日通报,博元投资的违法行为十分严重,涉嫌信披重大违规。为此,中国证监会已于3月26日将该案移送公安机关。上交所因此根据《若干意见》及《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将自3月31日起,依法对博元投资实施退市风险警示,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这是2014年退市制度修订后,两市首家公司因重大违法进入退市程序。该公司股票将在风险警示板交易满30个交易日后停牌。
博元投资有望成为“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这是市场期盼以久的事情。面对之前股市退市制度的软弱无力,导致一家家欺诈上市及重大信披违规公司在股市上的招摇过市,投资者一次又一次地呼唤对这些公司实行强制退市,于是这就有了《若干意见》的出台,并终于有了“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的呼之欲出。投资者对此拍手称快。
不过,博元投资能否最终成为“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这还是令投资者非常担心的事情。市场担心“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上演“捉放曹”。毕竟根据强制退市制度的规定,即便上交所对博元投资作出暂停上市的决定,其终止上市的决定还须等到上交所在证监会移送公安机关决定之日起届满12个月前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而在此期间,博元投资如果全面纠正违法行为、及时撤换有关责任人员、对民事赔偿责任承担作出妥善安排,那么该公司可以向上交所申请恢复上市。因此,博元投资最终能否成为“重大违法退市第一股”还非常令人担心。如果该公司强制退市最终上演“捉放曹”,这无疑会让强制退市制度的震慑力大打折扣,强制退市制度难免形同虚设。
不仅如此,在博元投资强制退市问题上,如何有效保护投资者利益,同样是一个令人担心的问题。如果博元投资真的选择强制退市的话,投资者的利益恐怕也要一起跟着退市了。因为在索赔问题上,投资者只能以自己受到虚假陈述侵害为由提起民事赔偿诉讼。而面对“立案难、判决难、执行难”的执法现实,大多数投资者的利益就很难得到保护了。因此,没有集体诉讼制度,对广大投资者利益的保护或将成为一种奢谈。希望上述两方面的问题能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