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称,博元投资强制退市是证监会加强监管的一个标志性事件,将对资本市场良性发展起到大的促进作用
■本报记者 丁 鑫
日前,博元投资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和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被证监会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而根据新实施的退市制度,上市公司因涉嫌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被依法移送公安机关的,上市公司将被实施暂停上市及终止上市。为此,博元投资因重大违法被移送公安后,上海证券交易所将按规定对公司股票启动退市相关程序。
按照退市风险警示制度的规定和安排,上海证券交易所将自2015年3月31日起,对博元投资股票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公司股票进入上交所风险警示板交易,证券代码不变,证券简称变更为“*ST博元”。
业内专家表示,博元投资事件是证监会加强监管的一个重要性、标志性事件,这也将在注册制推行后,给未来的上市公司带来很大的威慑力,并且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将会起到很大的作用。
“博元投资强制退市事件会给未来的一些违法违规上市公司带来很强的震慑作用,这对净化市场、加强监管以及违法成本等方面都会有很大的提高。而其他上市公司也需要适应市场强制退市启动的这一新变化。”英大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李大霄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武汉科技大学金融证券研究所所长董登新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博元投资将会成为新退市制度出台以来首例强制退市的上市公司,这对于未来退市制度在强化信息披露方面是一种提高效率有效的手段。如果博元投资的案例在判决上达到了很好的效果,将成为一个里程碑式的案例,这会对未来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方面的有效性和真实性带来很大的改善和提升。
李大霄进一步分析称,博元投资强制退市事件是证监会加强监管的一个重要性、标志性事件,这说明在证监会加强监管的前提下,退市这一事项已经正式启动,不同于以往的退市只是表面上的工作,此次博元投资的强制退市是一次实质性退市的开始,将会对“黑五类”股票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博元投资的案例对未来注册制推行之后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会带来很强的震慑作用。”董登新认为,在未来推行注册制时,IPO门槛较低以及审查审核会简化,这就会产生较高的风险,在这方面如果有强制退市的案例和果断的方法将会给未来的上市公司带来很大的威慑力,这对我国资本市场的良好发展会起到很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