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3·15前夕,本报就接到了这么一例涉及基金公司服务和产品的投诉。
投诉人老吴是个老基民,从2007年开始投资基金,他先后买过的基金品种有十几只,从业绩来看,有盈有亏,但既造成长期亏损,又有基金经理涉嫌“老鼠仓”(案件判决已公布)的就只有汇添富基金旗下的汇添富均衡增长(519018,基金吧)了。
过去一年多,老吴一直奔波在投诉求助的路上;
先后十几通电话,却只换来汇添富基金方面的相互推脱和冷漠应对;
现在,老吴希望有更多的投资者站出来,和他一起并肩作战,维护基民基本权益,迈出向“老鼠仓”索赔的第一步。
汇添富冷对投诉基民
老吴告诉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他于2007年9月买入了汇添富均衡增长,七年来一直亏损,直到今年才刚刚保本。“以前我一直以为是这个基金经理操盘能力不行,后来汇添富被爆出了‘老鼠仓’才知道根本不是这样,投资者都亏了,他自己却赚了三千多万。”老吴显然愤懑难消。“我真后悔买了这只基金,七年哪!存银行都比它划算。怎么着也要讨个说法。”
公开资料显示,苏竞于2007年12月至2013年11月期间担任汇添富均衡增长的基金经理。2013年11月,苏竞因涉嫌“老鼠仓”被调查,据证监会公开信息显示,苏竞涉案成交金额达7.33亿元。2014年7月,苏竞案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提供的证据显示,苏竞自任汇添富的基金经理后,2009年3月至2012年10月期间,用总计200多万元启动资金,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先于或同期于其操控的汇添富均衡增长、汇添富蓝筹(519066,基金吧)两只公募基金买入或卖出领先科技、华联控股(000036,股吧)、中天城投(000540,股吧)等130只股票,成交金额7.33亿元,获利3652万元。这一非法获利金额,是目前为止接受庭审的基金经理“老鼠仓”案中最高的,他也因此被称为“史上最赚钱的大老鼠”。
咽不下这口气的老吴自2014年2月起就开始奔走、求助、投诉。
“我一开始就直接打电话到汇添富基金公司的客服热线,一位韩(音)小姐接的电话,他们的态度太恶劣了。我就问这只基金你们出了‘老鼠仓’,造成我现在亏这么多,是不是应该有个说法?结果她很冷漠的说,‘他(指苏竞)已经离职了,跟我们没关系。’还说他们领导的意思,你买基金就应该知道会亏损。”
“由于基金产品主要通过中间渠道代理销售,服务热线可以说是‘基民’与基金公司联系的主渠道。热线人员的态度一定程度反映了基金公司的整体服务水平。”一不愿具名的资深业内人士对记者指出。
实际上,自年后接到老吴的投诉起,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就曾多次拨打汇添富基金公司相关人员的电话,但直至昨日,一直处于无人接听或忙音状态。
“老鼠仓”索赔无法律障碍
向基金公司投诉无果而终,老吴又先后找到了江苏证监局、上海证监局。在老吴提供的上海证监局答复函上,明确写着:“对于苏竞担任基金经理期间基金持有人损失赔偿问题建议通过司法诉讼途径解决。”那么,“老鼠仓”索赔是否具备可操作性呢?记者就此特别采访了两位法律界人士。
“这在法律上没有障碍,也具备可操作性。”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张远忠律师指出,“基金法上规定了要诚信,出现‘老鼠仓’显然违反了诚信的义务。”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新《基金法》第二十一条明确禁止了公募基金管理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泄露因职务便利获取的未公开信息、利用该信息从事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的交易活动。除“老鼠仓”这一比较典型的背信行为,新《基金法》第二十一条还增加了利用职务之便为基金份额持有人以外的人牟取利益、侵占、挪用基金财产、玩忽职守,不按照规定履行职责等其他背信行为。
不过,张律师也指出,“在 ‘老鼠仓’案件中,基金公司有没有责任,需要看利用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的基金经理是不是执行基金公司指示,还是仅仅个人行为。此外,在基金经理操作过程中,基金公司有没有尽到监督的责任,这也是基金公司能否豁免罪责的一大重要因素。”在张律师看来,容易出“老鼠仓”的基金公司,大多存在风控不力,隔离墙不到位的问题。
“公司肯定是有责任的,苏竞在法庭已经承认单独买了手机和卡,长期用来进行下单。基金经理上班时间不能使用手机,他怎么能长期用手机下单?是公司内控制度不严还是有意为之?”老吴提出了他的质疑。
大众证券报和财信网记者注意到,今年1月30日,有5家基金公司因从业人员利用未公开信息违规交易被处以了暂停公募基金产品注册3-6个月的行政监管措施,有媒体指出,其中就包括汇添富基金。
“如果监管层确实对公司采取了制裁措施,显然说明汇添富在‘老鼠仓’事件中存在无法豁免的责任。”上述资深业内人士指出。
本报开通“老鼠仓”维权热线
那么,是不是所有购买过涉及“老鼠仓”基金的投资人都可以索赔呢?又需要准备一些什么材料呢?
河北功成律师事务所薛洪增律师告诉记者,能否索赔需要查看投资人的交易记录,看投资人的交易时间、交易金额、交易方向和“老鼠仓”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如果确实存在因果关系,即便现在由于现任基金经理的操作使得基金净值提升,甚至实现了盈利,在法院判决书下来后的两年时间里也都可以提起索赔诉讼。”
张律师也提醒道,“由于基金公司很强势,再加上举证复杂,以及投资人对基金法不够了解等因素,基民对于‘老鼠仓’的索赔积极性一直不高。但美国有成功的案例,在知名的‘金丝雀案件’中,最终基金公司就被迫向投资人赔了很多的钱。”
大众证券报此次发起 “老鼠仓”维权索赔征集活动,也希望能有更多的投资人站出来,与我们一起携手维护自己的权益,捍卫基金业的诚信。
有“老鼠仓”索赔需求的投资人请 拨 打 本 报 维 权 热 线 025-84686886,84686877,我们将代为登记和联系律师。根据薛律师的介绍,投资人提起诉讼需要准备以下材料:1、交易记录;2、开户证明;3、个人身份证;4、经过认定的判决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