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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购贷款“松绑” 有效化解过剩产能

2015年03月14日 07:05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本报记者 傅苏颖

  3月12日,银监会针对2008年12月9日出台的《商业银行并购贷款风险管理指引》进行了修订发布。修订后的《指引》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调整:一是将贷款期限从5年延长至7年;二是将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的比例从50%提高到60%;三是将并购贷款担保的强制性规定修改为原则性规定。同时,删除了担保条件应高于其他种类贷款的要求,允许商业银行根据并购项目状况确定担保条件。

  银监会负责人表示,此次《指引》修订后,对于企业通过并购来调整结构、化解过剩产能意义重大。

  国家开发银行业务发展局局长刘勇表示,在并购交易发展迅速的现实情况下,提升并购贷款占并购交易价款比例能增加企业资金获得,更好满足其合理的兼并重组融资需求。

  工行投资银行部总经理刘金表示,按照新规,商业银行可以为企业提供更高比例的并购贷款,化解了企业并购贷款资金需求。

  刘金认为,此次修订将担保的强制性规定改为原则性规定,可以说是给企业很宽松的条件,将对企业并购交易带来好处。

  据业内人士介绍,并购贷款业务作为一个专业性、技术性要求非常高的业务,在银行业务中的占比并不高。有数据显示,截至今年2月底,国开行的并购贷款余额643亿元,仅占整个贷款的0.8%。而并购贷款和其他品种一样,有利息收入,并购贷款算作商业银行的一个品种,投资银行部为企业提供并购服务,按照国际案例也会收取顾问费用。

  业内人士指出,商业银行并购贷款是企业并购融资的主要渠道,并购贷款的松绑有利于化解过剩产能,更好地满足兼并重组企业的融资需求。在经济增速放缓的背景下,利用全球市场化解国内产能已经成为一个现实选择。一方面,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的基础设施欠缺,基建需求庞大;另一方面,不少发达国家因为主权债务问题缠身,难以成为拉动全球经济增长的引擎。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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