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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表热议生态文明建设 呼吁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2015年03月13日 21:43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经济网北京3月13日讯 今日,全国人大代表、青海省供销社党组书记王玉虎、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阿拉善盟盟长冯玉臻、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自治区呼伦贝尔市鄂伦春自治旗旗长何胜宝做客中国经济网《中经两会之夜:生态文明建设》访谈节目, 共同探讨了生态文明建设的相关问题。代表们一致认为,应该平衡经济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坚持保护第一,希望国家加快建立生态补偿机制,制定专门生态保护法,以立法的形式把环境保护上升为国家意志。>>>点击进入访谈页面

  

  从左到右:郭枞枞 王玉虎 冯玉臻 何胜宝 裴小阁/摄

  王玉虎谈三江源发展:坚持生态先行 建立补偿机制

  王玉虎表示,青海三江源生态位置十分重要,对其开发要坚持保护第一,在保护优先中统筹当地经济发展。他提到,从2005年起,国家在三江源区开展生态保护一期工程,在玉树投入50多亿元的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禁牧减畜、草原灭鼠灭虫以及恢复植被等方面。

  采取这些保护措施后,保护区内一些干涸多年的湖泊逐渐恢复了,部分地区的草场退化趋势得到了遏制,更可喜的是,当地的野生动物种群恢复多了,活动范围也有所扩大。

  冯玉臻谈阿拉善生态保护:点上开花 面上保护

  他表示,阿拉善属于严重干旱的地区,生态环境脆弱,对阿拉善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树立一个理念: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确立一个指导思想:点上开花,面上保护。

  冯玉臻表示,为了保护阿拉善地区生态环境,从上世纪90年代开始就开始搞转移战略,把居住在自然环境比较恶劣,生态环境比较脆弱地区的牧民搬迁出来。搬迁出来以后,不仅改善牧民的生产生活条件,同时也保护了原来居住地的环境。

  何胜宝代表:建立生态补偿机制 激发企业环保积极性

  何胜宝表示,为保护鄂伦春湿地资源,当地政府采取了三个保护层级:一是划分湿地保护核心区,在核心区内严禁任何个人开发和经营;二是划分保护区,在这一区域只允许林业相关人员进行科研性活动;三是在保护区外设置缓冲区,并在相关部门的批准下在缓冲区稿旅游、考察、养殖、生产等活动。

  他进一步表示,在生态保护过程中,企业也应当尽到自己的义务。以鄂伦春自治旗为例,当地企业在生产过程中主要把握了两方面的要求,一是新入驻的企业必须同时达到社会风险评估和环评的标准,二是现有企业要发挥生态保护的主体责任,即控制污染物的排放等。

  人大代表谈旅游业发展:坚持生态保护第一

  他们均认为,应该平衡旅游业发展和生态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发展旅游业发挥生态的最大效益,但始终将环境保护放在重中之重,适度地开发利用生态环境。王玉虎表示,生态保护的重要性始终排在当地发展的第一位。冯玉臻表示,内蒙古自治区在景区的开发过程中,最需要注意的就是保护草原植被不被破坏。在何胜宝眼中,生态保护与发展旅游应该是相互融合的关系,即通过发展旅游业发挥生态的最大效益,增加百姓收入,更好地促进百姓保护环境的意识。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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