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南京高科投资中信证券浮盈约10亿元

2014年12月10日 08:02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唐振伟

  按照中信证券12月9日收盘价的26.54元/股计算,11月20日以来,14个交易日,南京高科仍持有的6000万股浮盈已达到7.23亿元

  12月9日,南京高科公告称,2014年12月5日及12月8日,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中信证券存量股份456.36万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6885万元,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收益加上今年以来南京高科通过融资融券及自有资金在二级市场买卖中信证券股份3280.57万股产生的净利润约4050万元,合计产生净利润约1.09亿元。

  上述公告称,截至上述公告日,南京高科仍持有中信证券股份6000万股。按照12月9日中信证券收盘价的26.54元/股计算,11月20日以来,14个交易日,中信证券股价从14.49元/股上涨到26.54元/股,南京高科仍持有的6000万股浮盈已达到7.23亿元。

  借减持中信证券获利1.7亿元

  事实上,过去两年内,南京高科均通过减持中信证券股票获利来增厚利润,两年间减持超过2700万股,获利达到1.7亿元。

  也就是说,近三年来,南京高科借减持与二级市场买卖中信证券共获利约2.8亿元,这笔钱已经“落袋为安”;在加上仍持有的股票最近14个交易日来浮盈的7.23亿元,截至目前,浮盈已经约10亿元。

  今年1月1日,南京高科公告称,截止2013年12月31日,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所持中信证券股份666万股,在扣除成本及相关税费后产生的净利润约为4400万元,约占公司2012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1.5%。

  2012年12月份,南京高科公告称,2012年12月17日至2012年12月25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累计减持所持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份850万股,交易产生的净利润约为5440万元,超过公司上一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

  上述公告称,自2012年11月以来,公司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已累计净减持所持中信证券股份2060万股,累计实现净利润约1.26亿元。

  投资获利增厚今年业绩

  南京高科2013年年报和今年三季报显示,该公司2013年净利润为4.3亿元,而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为2.96亿元。也就是说,今年以来南京高科减持与买卖中信证券股份获利1.09亿元,已占上一年度净利润的25%,占今年前三季度净利润的37%,必将大幅增厚今年利润水平。

  从中信证券来看,该股从11月20日开启疯狂的涨势以来,已经从11月19日收盘价14.49元/股上涨到12月9日收盘价的26.54元/股,涨幅超过83%,期间有3个涨停;而且,12月9日该股大部分时间都逼近涨停板,虽然尾盘有所回落,但在大盘回调5.43%的情况下,该股最后涨幅仍达4.08%。

  有研究表明,中信证券在 11月录得远高于市场平均的业绩涨幅,其中营收同比增幅 273%,净利润同比增幅 630%。该研究机构认为,中信证券业绩的同比增幅与去年的低基数相关,特别是在去年 11月的债市寒冬,诸多券商均重仓持有债券。此外,A 股市场日均成交额在过去两个月内持续超过市场预期,考虑到券商的反身性,在牛市中这些数据都将利好券商,比如稳定的佣金率,自营业务的高收益,两融余额高企带来的利息收入等。

  海通证券研报认为,南京高科股权投资亮点丰富,截至2014年10月31日,公司共持有25家参控股股权投资公司。其中4家是上市公司股权,可根据市场情况减持获得资金用于投资。目前,公司持有股权总投资额36.0亿元,账面余额为62.46亿元。截至今年10月底,公司参控股公司的股权投资价值合计74.54亿元。


(责任编辑: 魏京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