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12月8日),环保部网站公布的2014年第三季度环境行政处罚及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情况显示,第三季度全国共处罚环境违法案件11114件,处罚金额48345.63万元。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371件。
环保部称,各地环保部门进一步加大了查处环境违法行为的力度,环境行政处罚工作取得了良好成效,环境保护部门与公安机关联合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衔接机制愈加完善。
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秘书长骆建华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现在环境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的违法排污没有管住,现在执法加严了,但是还远远不够,应该像反腐一样抓环境违法行为。”
在行政处罚案件数量上,排名前五的是浙江、江苏、广东、河北、北京,分别为2197件、2021件、1550件、902件、648件,对应的处罚金额分别为10312万元、10284.04万元、4726万元、2553.57万元、3398万元。
据环保部介绍,仍有部分地区对移送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未引起高度重视,环保部将继续督促有关地区加大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的打击力度。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今年仅第三季度,环保部门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就超过了去年全年的一半。
暴露出的这些环境问题可能只是“冰山一角”,现在环境违法现象非常普遍,骆建华表示,现在环境保护形势严峻,最根本的问题是企业的违法排污没有被管住。
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数量的剧增,得益于相关政策文件的出台。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增加了5项“污染环境罪”,包括利用渗井、渗坑向地下排污等行为可以直接定罪。
2013年11月,环保部、公安部联合下发 《关于加强环境保护与公安部门执法衔接配合工作的意见》,提出建立完善衔接配合工作机制,包括:建立联动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建立联动执法联络员制度、建立完善案件移送机制、建立紧急案件联合调查机制等。
在执法上,环保部也加强了与公安部门的协作。环保部数据显示,2014年上半年,全国各级环境保护部门累计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环境污染犯罪案件861件,其中浙江省移送的案件数量最多,达到489件。
骆建华认为,只要环境执法加严,很多环境违法问题就会暴露出来,浙江移送的案件数量多,并不意味着浙江的环境问题比其他地区严重,可能是浙江在环境执法上动真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