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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欢迎市场各方参与优先股试点工作

2014年12月06日 07:40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优先股的成功发行对于发行主体、其他上市公司、投资者以及资本市场等四方面均具有积极意义

  “农业银行的优先股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开展优先股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优先股试点相关规定在境内发行的第一只优先股,是优先股试点进入市场操作阶段的重要标志,具有多方面的积极意义。”针对中国农业银行400亿元优先股正式挂牌的积极影响,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5日指出。

  11月28日,农行的400亿元优先股正式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标志着中国境内资本市场第一支优先股产品圆满完成发行及挂牌工作。

  邓舸表示,对于农业银行而言,优先股的成功发行能有效提高其资本充足率,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这对于其他上市公司,尤其是上市商业银行具有积极示范作用,有助于推动其他上市公司积极利用优先股改善资本结构,建立健全资本管理长效机制,提高持续盈利能力,增强对投资者的回报。对投资者而言,优先股为投资者提供了多元化投资渠道,增加新型的固定收益产品。此次参与认购农业银行优先股的投资者包括保险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信托公司及其他非金融企业。随着优先股发行数量的增多及类型的丰富,将进一步以市场化方式促进上市公司合理实行现金分红,为保险资金、社保基金、企业年金等提供多元化投资工具,不断拓展居民的投资渠道。对资本市场而言,优先股属于兼具股票和债券属性的混合类证券,其推出有利于丰富我国资本市场的证券品种,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深化股份制改革,提高直接融资比重,促进资本市场发展。

  “优先股试点是我国资本市场的一项重大改革创新,我们欢迎市场各方积极参与优先股试点工作,充分利用这一新生工具。中国证监会也将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不断改进和完善优先股制度,进一步满足市场各方需求。”邓舸称。

  针对深圳吾思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涉嫌违法违规核查的情况,邓舸表示,近期,根据媒体报道和日常监管掌握的线索,证监会组织基金业协会和深圳证监局对私募机构深圳吾思涉嫌违法违规情况进行专项核查。检查发现深圳吾思未按规定如实填报登记信息;其实际控制人因涉嫌犯罪被公安机关采取强制措施,公司已无法有效履行管理人职责,且未按规定向基金业协会报告上述重大事项,违反了《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日前基金业协会已对深圳吾思作出撤销管理人登记、对其实际控制人和法定代表人进行公开谴责并加入黑名单的纪律处分。上述纪律处分同时记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涉及犯罪的,证监会和基金业协会将配合司法机关调查。

  针对有消息称,证监会考虑新三板做市持有单只个股可突破5%限制的情况,邓舸表示,证监会一贯支持证券公司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各项业务,支持证券公司更好地服务中小微企业。目前,证监会正在研究证券公司参与全国股转系统做市业务的有关政策。

  此外,针对首创证券借壳S前锋的重组审批事项的进展,邓舸表示,证监会已收到相关机构的信息公开申请,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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