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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码税收优惠 助力三农改革 金融下乡再夯稳增长根基

2014年12月05日 07:31    来源: 人民日报海外版     周小苑

 

  为进一步缓解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等问题,国务院常务会议日前决定,延长农户小额贷款、部分涉农保险业务的营业税和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的期限,并将税收优惠的力度“加码”,从而加大对农村金融的税收支持,助力“三农”改革发展。专家认为,“三农”问题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薄弱环节,通过增强金融和财政政策提升“三农”发展动力,不仅有利于提高农民收入,加速农业现代化,对夯实我国经济稳增长的基础也具有重要意义。

  【财税金融定向灌溉】

  今年以来,我国先后出台了多项金融政策助力“三农”发展。早在4月份,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提出符合条件的县域农商行和合作银行适当降低存款准备金率,通过实施差别化货币政策加大农村金融的扶植力度。央行也通过定向降准、支农再贷款、再贴现等货币政策,支持和扩大“三农”信贷投放。截至目前,今年的支农再贷款总额度为3089亿元,额度最高尚余1247亿元。

  此次国务院会议对“三农”的金融支持再度加码,决定将以下两项已经执行到期的政策延长至2016年12月31日:一是对金融机构不超过5万元的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调动金融机构向农户贷款的积极性。二是对保险公司开展种植业、养殖业保险业务的保费收入,按90%计入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扩大对农户的保险保障和服务。同时,针对农户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5万元到10万元的情况,将享受税收优惠的农户小额贷款限额从5万元提高到10万元,并把对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保险业收入减按3%征收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延长至2016年底。让惠农政策持续发力,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

  【金融活水引到地头】

  长期以来,我国农村金融发展相对滞后,农业贷款成本高、风险大和低收入农户贷款难等问题一直未得到妥善解决,难以满足支持和服务“三农”的需要,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增收。此次国务院金融下乡的政策,可以概括为“延长优惠期限”、“提高贷款限额”、“减免保险税收”这三个关键词,再次将金融的“活水”引入农村的田间地头。

  在中国社科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看来,首先,通过税收优惠政策促使金融机构把更多的贷款投向“三农”,调动了金融机构发放“三农”贷款的积极性;其次,通过提高农户贷款上限的定向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向农民提供“及时雨”贷款,以缓解农民发展农业的资金需求。第三,调动保险公司给农民提供灾害保险的积极性,是我国未来支农政策当中非常重要的一个调整方向。

  事实上,通过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充分调动了银行的积极性,这是管理层近年来通过金融支持“三农”的新趋势。

  “本次会议,一方面是延长优惠政策期限,另一方面还提高了享受优惠政策贷款的额度,等于扩大了鼓励金融机构服务‘三农’的覆盖面。”中央财经大学教授郭田勇表示,税收减免为金融机构降低贷款成本留下了空间,有利于更多地支持‘三农’降低融资成本,对金融机构而言,涉农贷款的积极性也更高了。

  【强基固本有利稳增长】

  “这一决定既是前期支农政策的延续和加强,也是即将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的序曲。”在中国银行国际金融所研究员高玉伟看来,“三农”仍是我国国民经济的短板和薄弱环节。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是新常态下实现城乡、工农协调发展的要求,有利于逐步消除城乡二元结构。金融是现代经济的核心,也日益成为关系‘三农’现代化的源头活水。支农政策将财政和金融相结合,抓住了激发“三农”活力的牛鼻子,为“三农”和县域经济金融发展带来了新的福音。预计这一决定对县域金融机构经营带来较大利好。

  “政府希望把金融机构的资金贷给农户,让农户能顺利开展种植业、养殖业,这是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持政策的一种倾斜,对经济稳增长将会起到正面效应。”中国人民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孙玉栋对本报记者表示,这些政策就是要调整金融机构的服务对象,不能只把资金投向大企业,而是要向中小企业和“三农”倾斜。通过税收、保费等惠农政策的引导,让更多的资金指向“三农”业务,农民得到实惠的同时,金融机构也会得到税收减免和优惠,从而形成“三农”和金融机构的双赢局面。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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