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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股票

2014年12月04日 20:08    来源: 中国证券网     陈莹莹

  据媒体报道,银监会创新监管部日前就《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进行业内征求意见。《征求意见稿》明确了理财产品的独立性与破产隔离的法律效果,允许以理财产品的名义独立开立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等相关账户,鼓励理财产品开展直接投资。但是也明确,理财资金不得投资于境内二级市场公开交易的股票或与其相关的证券投资基金;不得投资于未上市企业股权和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或交易的股份。银监会要求本月8日下午17:00前正式反馈意见。

  《征求意见稿》还将加强对关联交易的监管。为防止出现交叉性金融产品的风险扩散,引导理财资金与实体经济的直接对接,规定理财资金运用应以直接投资形势为主,杜绝出现多重嵌套的投资模式。

  《征求意见稿》在谈及新规实施后的影响时称,经测算,实施后虽然会给银行理财业务带来阵痛,但不会造成重大不利影响,长远看利大于弊且有利于向真正的资产管理转型。包括预期收益率型产品中投资的“非标”资产需回表核算等举措,并没有改变8号文“4%和35%”的“非标”资产投资规模上限,目前已投资的“非标”资产仍可继续存在。但是,商业银行必须将预期收益率型产品管理费收入的50%计提风险准备金(其他产品为10%),同时,允许净值型产品的30%投资于非标债权资产,且无须回表。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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