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审计署对政府性债务全面清查工作的推进,地方融资平台通过银行理财产品等渠道融资的隐患备受关注。专家表示,银行发行的信贷类部分理财产品资金流向地方城投公司或基建项目,鉴于银行理财产品信息披露不够规范,难以把握地方融资平台通过理财产品融资的规模,应警惕风险。
理财资金投向不透明
“2012年1月至2013年7月,银行发行的信贷类及包含信贷类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理财产品共5516款。其中,单一信贷类产品329款,其余产品均为包含信贷资产投向在内的组合投资类产品。”普益财富报告指出,除部分单一信贷类产品公布了理财资金的具体投向外,大部分信贷类产品尤其是组合类产品未公布资金的具体投向。
业内分析指出,不少银行未披露各类资产的投资比例范围,有的银行披露的信贷类资产比例范围太大,如0-90%。
“目前,国内部分银行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投向广泛而模糊,对外信息披露不够透明,投资标的配置比例不合理,投资方式不够规范,投资过程缺乏行之有效的监管措施。”一位股份制银行部门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
除产品投向信息不透明外,项目进展信息也往往不被披露。普益财富研究员叶林峰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曾表示,为了防止投资者因所投资项目质量变化出现较大的情绪波动,理财机构尽量不在产品存续期间,对项目进展信息做实质性披露,产品管理报告通常只简单地写明“项目进展顺利”等。实际上,目前暴露出问题的理财产品,大多数的管理报告存在瞒报情况。瞒报虽然在当时掩盖住了问题,但却给理财机构留下了隐患———投资者可据此认定理财机构失责,要求赔偿。故在瞒报的项目出现问题时,理财机构一般都会积极处理,因为其需要免责。”
地方融资平台吸金
一边是银行理财产品发行规模不断膨胀,一边是一些产品的募集资金“去向不明”,地方融资平台通过理财产品融资的规模不清。
业内人士介绍,目前地方政府融资平台通过发行银行理财产品进行间接融资的主要方式大概有三种,第一种是地方融资平台或相关企业通过信托公司设立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再由银行理财产品购买该信托计划的受益权;第二种是银行理财资金通过信托公司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信托贷款;第三种是银行理财资金用“委托贷款”甚至直接的方式为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放贷款。这三种方式虽然操作方式有所不同,但最终都是用理财资金为地方政府“输血”。
上月末,审计署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务院要求,审计署将组织全国审计机关对政府性债务进行审计。据悉,审计工作已全面展开,全国审计机关将对中央、省、市、县、乡五级政府性债务进行彻底摸底和测评。不同于每年的例行审计,本轮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属于国务院委托的专项审计,审计时间从7月29日开始至9月30日结束。
值得注意的是,审计系统内部下发的审计工作方案中明确指出,本次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将重点关注有关单位有无以信托贷款、银行理财产品、融资租赁、集资、回购、垫资施工、延期付款,以及向企业法人直接借款、以个人名义借款等方式举借政府性债务、提高融资成本的情况。
警惕地方债务风险
此前银监会为了限制理财资金通过各种方式进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已将该项工作列为2013年银行理财业务监管工作的重点,并强调要严格限制银行理财资金投入地方融资平台、“两高一剩”企业及商业房地产发项目等限制性行业和领域。
6月,银监会就曾下发文件,要求各银行业金融机构从第二季度开始逐季上报地方政府融资平台融资的全口径统计数据,并且要求统计银行通过理财产品投资于融资平台的余额。
上述经理表示,“银行通过发行理财产品‘输血’地方融资平台,一方面可以能控制平台贷规模、满足监管部门要求,同时将平台贷再发行给投资者,获取中间业务收入。但须警惕地方债务风险。”
6月末,中国审计署审计长刘家义曾表示,一些地方政府通过信托、BT(建设-移交)和违规集资等方式变相融资的现象突出。审计署6月发布的报告显示,审计查出的地方政府变相举债融资资金占这些地区两年新举借债务总额的15.8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