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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偿付上限50万 将专设存款保险基金

2014年12月01日 07:41    来源: 广州日报    

  酝酿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昨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

  广州日报讯 (记者李婧暄)昨日下午,酝酿了21年的存款保险制度终于以条例的形式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征求意见稿)正式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指出,将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按照条例对存款人进行及时、足额偿付。

  此外,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据了解,征求意见稿将面对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一个月,之后再正式发布。

  分析认为,存款保险和利率市场化改革将使银行业竞争加剧,强者愈强,弱者愈弱。而作为利率市场化改革的前置性改革,如果存款保险制度在2015年1月推出,意味着2015年利率市场化具备了加快推进的条件,存款利率上限可能会逐步放开。

  存款保险

  制度大事记

  (相关报道见B2)

  1993年

  《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首次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基金。

  1997年

  央行成立存款保险课题组,对存款保险制度开展理论研究。

  2004年

  央行金融稳定局存款保险处挂牌,于年底开始起草《存款保险条例》。

  2005年

  金融稳定局对外透露我国存款保险制度初步方案出炉,获国务院原则性批准。

  2008年

  两会《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今年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后因金融危机搁置)。

  2009年

  央行第二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银监会曾以农信社仍处于深化改革中,可能受到较大冲击为由,对存款保险制度推出的时机持保留意见。

  2010年

  央行第三次上报存款保险方案,未获批复。

  2012年

  央行在《2012年金融稳定报告》中称“推出存款保险制度时机已基本成熟”。

  2013年

  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存款保险制度。

  2014年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开幕会上,明确将“建立存款保险制度”纳入2014年重点工作。

  解读

  1

  偿付上限可覆盖99.63%的存款人

  根据昨日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关于《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对于存款保险的偿付上限为50万元。

  征求意见稿规定,存款保险实行限额偿付,最高偿付限额为人民币50万元。也就是说,同一存款人在同一家银行所有存款账户的本金和利息加起来在50万元以内的,全额赔付;超过50万元的部分,从该存款银行清算财产中受偿。

  对50万元的最高偿付限额,人民银行表示,根据2013年年底的存款情况进行了测算,可以覆盖99.63%的存款人的全部存款。这意味着,绝大多数存款人的存款不会受到损失。而且,这个限额并不是固定不变的,人民银行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经济发展、存款结构变化、金融风险状况等因素调整最高偿付限额,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执行。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从国际上看,偿付限额一般是人均国内生产总值(GDP)的2~5倍,例如美国为5.3倍、英国为3倍、韩国为2倍、印度为1.3倍。考虑到我国居民储蓄倾向较高,储蓄很大程度上承担着社会保障功能,《存款保险条例(征求意见稿)》将最高偿付限额设为50万元,约为2013年我国人均GDP的12倍,高于国际一般水平。

  此外,存款保险将覆盖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具有法人资格的商业银行(含外资法人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社等,符合条件的所有存款类金融机构都应当参加存款保险。

  2

  专设存款保险基金

  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

  央行表示,通过制定和公布《存款保险条例》,以立法的形式为社会公众的存款安全提供明确的法律保障。

  同时,在条例中明确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可靠的资金来源,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使用存款保险基金依照条例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足额偿付,保护存款人利益。

  根据征求意见稿,存款保险基金的来源包括:投保机构交纳的保费;在投保机构清算中分配的财产;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运用存款保险基金获得的收益以及其他合法收入。也就是说,存款保险制度实施后,存款人不需要交保费。

  征求意见稿指出,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由国务院决定,存款保险基金的运用,应当遵循安全、流动、保值增值的原则,限于下列形式:存放中国人民银行;投资政府债券、中央银行票据、信用等级较高的金融债券及其他高等级债券;以及国务院批准的其他资金运用形式。

  3

  金融机构同业存款不予承保

  据了解,存款保险覆盖存款类金融机构吸收的人民币和外币存款,包括个人储蓄存款和企业及其他单位存款的本金和利息,仅金融机构同业存款、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在本机构的存款,以及其他经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规定不予承保的存款除外。

  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少数特定存款排除在存款保险保护范围之外,有利于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作用,促进银行业稳健发展。此外,央行要求各家银行加强流动性管理,监测大额资金流动、存款余额和结构变化,保证正常支付,及时处置突发流动性事件,认真做好应急预案,加强预测及时采取措施,发现重大问题及时报告人民银行,必要时申请人民银行流动性支持。

  央行要求银行加强一线临柜和客户经理的教育和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挠客户的正常的大额款项划转和取现,严禁曲解存款保险改革和诋毁同业,严禁非法吸收存款和不正常竞争。


(责任编辑: 蒋诗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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