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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

2014年11月27日 08:22    来源: 深圳商报     钟国斌

  为进一步推进资产证券化业务发展,继证监会发布资产证券化业务管理规定及配套规则后,昨日上交所发布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资产证券化业务指引》,对资产支持证券的挂牌转让、投资者适当性、信息披露等环节的具体要求进行了明确。

  资产证券化业务改为备案制之后,资产证券化市场面临着难得的发展机遇。上交所将开展以下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在产品方面,按照简政放权的要求,会同市场主体共同推进市场创新发展,加快推出大类基础资产的证券化产品;二是在市场组织和配套制度建设方面,上交所将对资产证券化产品提供发行、上市一站式服务,继续做好市场推广、培育和创新工作,同时积极协调、推进解决资产证券化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的法律、会计、税收、抵质押变更等相关问题。三是在二级市场流动性方面,资产证券化业务的发展需要以具有一定广度、深度的债券市场作为基础,上交所将进一步完善交易结算机制,拓展多元化的投资者群体,近期抓紧推出债券质押式协议回购,为包括资产证券化产品在内的各类固定收益产品提供多样化的回购融资工具。


(责任编辑: 刘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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