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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解决权责交叉问题

2014年10月27日 07:13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十八届四中全会后,各部委开始部署落实会议精神。

  10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研究部署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

  会议要求接下来重点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三个方面的工作。尤为值得注意的是,会议要求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中国行政法学研究会会长马怀德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政府的自身建设、行使宏观调控的职能以及民生领域都是重点立法领域。并且,当重大的改革决策作出之后,要抓紧时间修改与改革决策不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或者通过法治的方式实现改革的目标,做到立改废释并举。

  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国务院会议要求,依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继续大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加快建立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负面清单,让政府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提高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首先要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而法治政府核心问题就是政府职能转变与调整的问题。”马怀德表示。

  马怀德解释说,以往政府承担了过多的职能,与目前的法治政府及市场经济下的要求不相符,所以要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加快转变政府职能也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转变政府职能对法治政府建设,包括服务型政府建设都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根据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的情况,一年多来,国务院先后取消和下放了7批共632项行政审批等事项,涉及企业投资项目核准、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许可以及对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质资格认定等事项。

  此外,会议还要求,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梳理各部门执法权,推进综合执法,着力解决权责交叉、多头执法问题。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实现决策、执行、结果公开透明,增强政府公信力。

  “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迫切要求。”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袁曙宏认为,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任务复杂艰巨,关系到各级政府所属大多数部门和数百万行政执法人员,必须以更大的勇气和力度积极稳妥予以推进。

  “过去执法多为‘九龙治水’,一个问题可能是多个部门在分头执法。”马怀德说。他表示,下一步要落实四中全会的精神,迈出实质性的步伐。通过立法、体制改革的方式,解决长期以来多头执法,分部门执法所带来的问题。

  推动重点领域立法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国务院会议要求,加强和改进政府立法,健全政府依法决策机制,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坚持立改废释并举,推动重点领域立法,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决策和立法紧密衔接。

  就重点领域立法而言,马怀德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首先应该是政府的自身建设,包括应该尽快制定行政组织法、行政程序法、问责法、信息公开法等。

  “另一个就是政府行使经济调节、宏观调控方面的重要职能。”宏观调控方面要加强立法。利率、价格、投资以及税法方面的调控手段,都应属于重点领域的立法范围。马怀德说,还要注重社会管理、公共服务方面的立法。

  此外,会议强调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所有行政行为都依法办事、程序正当。各级政府及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宪法和法律,不断提高法治意识和依法行政能力,用法治引领改革发展破障闯关、推动民生改善和社会公正。

  在马怀德看来,正确处理改革与法治的关系,实际上就是要法治先行、立法先行,以引领和推动改革。

  “当重大的改革决策作出之后,要抓紧时间修改与改革决策不适应的相关法律法规,保证改革在法治的轨道上进行,或者通过法治的方式来实现改革的目标。”他说,先改革还是先立法?最好的做法是先立法后改革。但在完成有一定困难的情况下,至少要同步进行。即改革的同时同步进行立法或者修法,立改废释并举,改革和法治同步发展。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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