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10月2日颁布了《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下称《意见》),一方面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另一方面进一步收紧了平台类融资的空间。对长期担任平台类项目融资伙伴的券商资管或基金子公司来说,地方债新规带来的压力不小。
利差大 平台融资业务占七成
《意见》除了允许地方政府适度举债,划清政府和企业的界限和责任,还将存量债务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管理。
中国基金报记者采访的多位业内人士认为,城投债、平台类私募债分别在今年审核趋严和叫停。9月26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债券风险防范的若干意见》,对发债企业资产负债率等准入条件进行了抬高。进入10月份,继深交所此前禁止平台发私募债,上交所也不再接收平台担保私募债的报批材料。相关数据也显示,今年以来,城投债月度发行规模在5、6月份到达顶峰,下半年来有所下滑。
“地方政府的融资需求很大,不少券商资管、基金子公司瞄准这个市场,通过定向、专项计划投向非标,为融资平台输血。”深圳一家券商资管负责人坦言。
机构积极涉足平台融资项目,动力是什么?
一是巨利诱惑。“利差大是做这类项目的动力,比如1年期的主动管理项目,地方政府能够给到13%~14%的利息,而给投资者的年化收益率为8%~9%,这中间的利差就有5%,融资10亿元的话,1年就有5000万元利差收入。”华南一家券商资管部门总经理对本报记者表示,尽管对地方债务问题有所担忧,但是在强大的市场需求和利益面前,平台类项目短期内不会退出。
二是认为不会出现系统性风险。“有的项目政府会在当地找客户销售,个人投资者还是比较认可,一般都是默认有地方政府信用背书。”深圳一家基金子公司总经理说。
“我们做过调研,有部分基金子公司约七成业务是平台类融资项目,大部分都是在做主动管理,投向除了基础设施,还包括 房地产 项目。”一位熟悉基金子公司业务的律师称。
两手应对 提高门槛区别对待
事实上,一些平台已出现违约征兆。“今年以来,不少 银行 承销的城投债出现延期兑付,平台借新还旧才得以兑付。”上述券商资管总经理表示。
记者获悉,有券商资管和基金子公司对平台类融资项目加强风险管理,对主动管理项目的主体资质提高审核门槛。
记者采访的多位基金子公司人士表示,借平台融资的市场空间仍然很大,将会慎选平台类项目。据了解,审核内容均包括融资平台的资产负债率、担保性质、再融资能力等,有的公司还要对当地的房地产市场做调查。“最 保险 的还是地方政府承诺兜底,比如有的会口头承诺,甚至出具承诺函,这个其实是违规的,但有私募还是写进合同。”某基金子公司深圳负责人说。
“平台类融资项目肯定受影响,我们会谨慎考核平台的再融资能力,硬性规定是发过债且债券到期日晚于资管计划到期日,以及地方政府的内部评级结果在排名前20%。”另一家基金子公司风控官对记者说,有些地方政府财政情况信息披露不完全,在尽调时也遇到一些盲区,希望监管层加强地方政府财政信息披露的监管。
“今年公司预判平台项目会出一些问题,所以没有新增,”前述某基金子公司深圳负责人称,未来对资产负债率高的地方政府将趋于谨慎,尽调时主要看抵押物和担保,其中抵押物包括土地、物业、政府的应收账款,“对于应收账款,一定要看 财政收入是否匹配,出入太大的肯定不能做。”
金元百利成都业务部总经理周荣认为,对基金子公司而言,有明确政府信用背书的存量业务基本不受影响;但在开展新增业务时,可能面临无法借力政府信用的局面,必须要转变思路,考虑新的模式。他称,公司未来将根据《意见》的具体执行情况和平台公司的转型情况,对平台融资执行差异化策略,通过项目融资、资产证券化等模式开展相应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