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文物、艺术品鉴定缺失相应有效法律规范,没有权威机构最终确认真假,导致购买者遭遇赝品,司法机关无法可依,购买者合法利益难以保障。
买假不退是行规
前段时间,古玩爱好者闵先生在逛一家古玩市场时,认识了专门售卖古钱币的王先生。王先生称自己有一批很有收藏价值的古钱币。闵先生以每枚钱币300元的价格购买了90余枚古钱币。事后经鉴定,这些所谓的“古币”都是伪造的。闵先生找到王先生要求退货,可王先生表示,根据古玩市场的惯例,卖家没有告知文物真伪的义务,“买假不退,这是行规。”
说法:“行规”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属无效
对此,记者采访了辽宁君华律师事务所高阳律师。高阳表示,依据法律规定,交易双方应遵循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卖家明知是赝品却虚构事实、以假充真、误导消费者进行交易的,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要求退货。涉案数额较大的,涉嫌刑事犯罪,依法可以追究刑事责任。所谓的“行规”与现行法律规定相抵触,应属无效。
鉴定证书花钱就能买到
近日,记者在沈阳市鲁园古玩市场看到不少摊位售卖玉石手镯,记者拿起一款玉石手镯问老板多少钱?
“你要是看好了,我就给你打个折,折后5000元。”老板回应道。
“有没有鉴定证书啊?”记者询问。
老板摇了摇头说:“到这里买玉件的都是明白人,靠眼力就能判断出玉石的优劣,很少有人要鉴定证书。”
老板见记者有些犹豫,随后提醒记者,如果需要鉴定证书,需要另付20元钱,店面帮办证书。
记者随机询问几位来此购买古玩的消费者如何鉴定所买物品的真伪,他们大多表示,会在购买时找专业的鉴定师或权威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记者走访时发现,“艺术品鉴定”机构随处可见,一幅假画拿到某“权威”鉴定机构买个“鉴定证书”,身价可翻10倍。在一家古玩市场的二楼,很多艺术品门店都声称可以开具“鉴定证书”。
采访中,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艺术品收藏市场存在着买卖双方信息不对称的情况,市场交易中已形成类似“卖假不退”、“拍卖不保真”、“古玩不打假”等所谓“行规”。究其原因,是我国古玩市场开禁多年后,相应的收藏法、鉴定法和行政法规缺失,现行法律也颇难保护消费者权益。
这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收藏家说,因为古董这东西有其特殊的属性,只有收藏价值没有使用价值,其价格的高低完全取决于收藏者的个人品好,在交易的过程中没有一个标准的价格行情。所以在收藏市场中藏品只有新旧之分,而无真假之分。
说法:建议赋予购买者一定期限的“后悔权”
高阳律师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一部专门规范文物鉴定市场的法律法规。这使得文物鉴定的造假者有恃无恐,即使相关部门发现了鉴定造假行为也苦于没有法律依据,很难对其进行处罚。各地的鉴定机构,有文物行政管理部门开的,有博物馆开的,有拍卖公司开的,还有个人开的,良莠不齐。在利益面前,鉴定如同纸片乱飞。所以,古玩市场上有着“不保真”行规,买了假的只能自己“认栽”。
在2007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当中,并没有相应的条款对民间鉴定需要的文物鉴定资质及资格有规定。另外,我国《拍卖法》第六十一条规定,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这条规定让艺术品投资者即使买到赝品,也很难维权。不管是《文物法》还是《拍卖法》,事实上都约束不了文物鉴定和买卖市场。因此,在相关法律法规还不完善的当下,收藏者更需要谨慎投资。
高阳律师建议赋予购买者一定期限的“后悔权”,而收藏者也应到具有法律效力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以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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