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9月14日首次发布产品“潜在风险”与“大陆产品”安全的公告之后,随着舆论的发酵,处在风口浪尖中的康师傅不得不多次发表声明来确认产品的安全性。
昨日(9月18日)康师傅罕见在其官方网站发表第三次声明,再次确认在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方便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等原料或产成品,且全部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下,不存在隐患。
此外,康师傅的公告中暗指,此次风波同时被“个别人员及组织”利用,并被“别有居心的竞品”昧于事实假借名义持续在网络散布谣言,意图造成消费者恐慌。声明同时表示,康师傅将追究法律责任。
产品属于预防性下架
9月14日,康师傅首次发表声明称,怀疑使用问题油料的产品为“精炖葱烧排骨汤面”,该产品系由台湾味全使用康师傅商标在台湾岛内生产和销售,未进入大陆市场。
而此次声明虽然是台湾味全公司的一次预防性行为,但是很快在市场上发酵为负面报道。而在康师傅的最新声明中,康师傅首先就是再次向消费者确认产品的安全性。
“中国大陆制造及销售之所有方便面,并不涉及向台湾进口该等原料或产成品,且全部生产过程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标准,在保证食品安全卫生的要求下,不存在隐患。”康师傅表示。
并且,康师傅方面向媒体强调,疑似受波及的 “精炖葱烧排骨汤面”由台湾味全公司生产,系上游供应商的原料来自强冠公司,该产品及生产所使用的馊水油均未进入大陆市场。
“此次事件波及企业达上千家,康师傅是第一个主动对事件予以披露公告的;该产品目前已作出预防性下架,系味全公司主动行为,是否确实被‘馊水油’影响尚无定论。”康师傅方面表示。
而根据康师傅介绍,9月12日康师傅接到台湾味全的通报,称可能有一款产品被波及。味全发现,是产品供应商的上级供应商牵涉其中,之后味全主动向主管机关通报,并做出了预防性下架处理。而康师傅之所以作出相关通报也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
而对于此次牵扯其中的“精炖葱烧排骨汤面”,该产品是由康师傅授权的台湾味全公司生产的,仅在台湾地区销售。
“台湾产品在包装等方面都与大陆产品不同,只能在台湾销售,没有进入大陆市场。台湾味全所使用的油也没有进到大陆来。方便面作为廉价商品,制造原料都从大陆取材。所以,只要是大陆生产的产品,消费者不用担心。”康师傅方面表示。
供应商味全免受处罚
而从这款方便面的 “源头”来看,根据台湾味全公司声明称:经查,本公司产品 “精炖葱烧排骨汤面”,酱包里的“猪肉抽出物”供应商为“俐豪”公司,“俐豪”的上游供应商为“晨为”公司,“晨为”的原料“精制猪油”即来自涉及馊水油事件的强冠公司。
很显然,台湾味全是受到上游的供应商牵连,而康师傅是因为台湾味全进行产品预防性下架而对外发布公告。而实际上,在食品行业,由一家供应商出现问题引发下游品牌商荣誉受损并不在少数。这也是为什么强冠公司一家供应商出现问题,影响到了台湾上千家企业,并涉及多个地区。
由于康师傅和台湾味全同为顶新集团旗下子公司,即使两家公司独立运营,但因为品牌授权的原因,给了人钻空子的机会,直接在报道中将台湾味全置换为康师傅。
康师傅方面表示,康师傅公司本身在中国台湾地区没有工厂,在台湾销售的“康师傅”品牌方便面均由味全以“商标授权”的形式生产。
而根据台湾地区媒体的最新报道,9月17日,台湾地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称目前未发现有问题产品流通市场情况,而味全因第一时间主动通报,目前不在裁罚范围之内。据了解,台湾各地卫生部门针对14家企业开罚款8072万元(台币)。而对于部分没有主动通报的企业给予一定惩罚,其中对强冠企业开罚5000万元。
将追究法律责任
虽然康师傅通过发布公告希望将台湾涉事产品和大陆康师傅明确区别开来。但是,涉及的产品采用康师傅的品牌商标,在随后的报道中多家媒体采用了“康师傅承认使用的馊水油做原料”的标题以及“公安部”微博涉及的相关内容。
笔者注意到,之后,“公安部”的相关微博已经被删除。康师傅在声明中称,“在有关单位及时介入后,‘公安部’官方微博现已发布我司声明,并移除不实文章,以免继续遭到误读。愿借此机会感谢有关单位的协助。”
而随着舆论的发酵,自认被“恶意中伤”的康师傅 “坐不住了”。公司在官方网站罕见多次发表声明,在确认大陆产品安全的同时,并直指“个别人员及组织”涉入抹黑行为。
此外笔者注意到,康师傅公司最近已经向部分媒体发去律师函,称“个别恶意媒体未经合理查证,不但恶意曲解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关于产品未曾使用任何台湾猪油油品及无安全隐患的自愿公告,并且假借权威单位的名义散布谣言,严重侵害康师傅控股有限公司的权益”。
而在昨天的公告中,康师傅则再次重提2012年被指称捐资购买钓鱼岛以及日资控股的谣言,可以推测侵权行为所涉及的相关人员及单位与前次的抹黑行为有关,幕后黑手似乎呼之欲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