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看中经经济日报微信中经网微信
当前位置      首页 > 财经滚动新闻  > 正文
中经搜索

券商积极备战“一码通” 好服务与低佣金是两大筹码

2014年09月17日 06:56    来源: 证券日报    

  55.66%的受访投资者表示,其所在的开户营业部对于“一码通”业务有详细介绍并且对于投资者有相关的指导和说明

  准备二年之久的统一证券账户平台(简称“一码通”)将于10月份正式上线。一方面“一码通”的上线为沪港通铺路,扫除开通障碍;另一方面逐步放开“一人一户”限制意味着投资者可以开设多个证券账户,将对目前证券业的商业模式产生影响。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表示,将在10月份正式上线统一账户平台,即证券市场的“一码通”账户,建立股市“一码通”体系,为中国资本市场打造统一标准的“高速公路”。

  据了解,今后投资者的证券账户将由“一码通”账户和关联的子账户组成,包括A股账户、B股账户、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账户、封闭式基金账户、开放式基金账户,及根据业务需要设立的其他证券账户。投资者仍可以使用现有证券账户进行交易,并不会对投资交易习惯产生影响。

  对此,《证券日报》记者走访北京金融街多家营业部,对券商“一码通”的准备情况进行实地探访。

  在北京金融街的一家大型券商营业部,本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咨询“一码通”账户业务,前台的工作人员并不是十分了解,一名经纪人告诉记者,“一码通”账户实际在10月份才会上线,具体时间并不清楚,届时可以像深圳账户一样开立多个证券账户,比如到沪港通试点证券公司新开沪市账户以参与沪港通业务,或者资产量很大存在分户管理的需要等情况。但目前没有该业务的详细介绍,也未对投资者进行相关说明和指导。

  北京一家中型券商营业部人士表示,“目前我们都是紧跟政策的引导,确实心里有一定的准备,但是并未进行落实,也未对员工进行培训。”

  本次《证券业周刊》联合金融界网站对投资者进行的网络调查结果显示,55.66%的受访投资者表示,其所在的开户营业部对于“一码通”业务有详细介绍并且对于投资者有相关的指导和说明。同时,也有25.65%的投资者表示,其所在的开户营业部根本没有相关业务信息,另有不到20%的受访投资者所在的开户营业部对于“一码通”只有简单的书面说明。

  据了解,中国结算将根据“一码通”运行情况以及市场发展和投资者接受程度,分三个阶段逐步扩大“一码通”账户的使用范围:第一阶段,2014年“一码通”上线运行后,“一码通”账户将在账户开立、账户资料查询、账户资料变更等业务中使用;第二阶段,“一码通”平稳运行一段时间后,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查询证券持有信息以及办理证券质押、非交易过户等业务,中国结算也将在发行人名册、登记结算对外凭证中增加“一码通”账户信息;第三阶段,投资者可使用“一码通”账户在跨市场业务中办理证券划转及股份确权。

  据了解,“一码通”启动后,投资者可以在任何一家券商查询开立的所有证券账户信息,但只能查询在本券商托管的证券账户的持有情况。这表明,以后券商可以看到客户在哪几家券商开户,但客户在其他券商开户资金量则无法查看。对于券商而言,客户的信息在券商中公开了,竞争也就将更加激烈,券商手中的客户如不能很好的维系,可能很快就被另一家券商撬走。

  “佣金率的下降趋势已放缓,其实是已降至最低了,我们会更注重客户对营业部服务评价,以‘一码通’账户为基础,量身定制财富管理等综合服务。”北京一大型券商营业部人士透露。


(责任编辑: 向婷 )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声明:股市资讯来源于合作媒体及机构,属作者个人观点,仅供投资者参考,并不构成投资建议。投资者据此操作,风险自担。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上市全观察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