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就地城镇化”带动农民居住聚集、实现非农就业和产业发展,是山东省推行新型城镇化的尝试。
9月3日,山东省发布了《山东省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发展规划(2014~2030年)》(以下简称《规划》),山东将有1.4万个左右村庄纳入城市与小城镇,居住约1400万人口;2.1万个左右村庄撤并组建农村新型社区,居住人口约1800万,在城镇化改革中保留3万个村庄。《规划》预计,到2030年,山东省农村户籍人口、常住人口分别减为3750万人、2970万人。农村人口大致减少三成左右。
“就地城镇化”的德州经验
山东已经在其城镇化实践中总结出了一套就地城镇化的清晰思路。
7月24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来到山东德州,将居民中70%都为进城农民的袁桥社区作为考察山东的首站,而在此之前,李克强已经两次批示关于德州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调研报告。
在其中一份上报国务院的调研报告中,《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看到其行文中指出,“作为地处粮食主产区的黄淮海平原中心地带城市,德州所取得的经验,对于我国人口最多的广大平原农区的新型城镇化,具有普遍意义”。
城镇化要“两区同建”实现就地城镇化,这是德州的经验。
“一手抓农村新型社区建设,一手抓农村产业园区建设,这就是‘两区同建’。”德州市委副书记满春重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两区同建’实现了居住向社区集中、就业向城镇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满春重告诉记者,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产业化经营,通过园区建设农民由个体生产者转变为园区产业工人,既有土地流转形成的经营性收入,又有园区打工形成的工资性收入,打破了原来单一的收入结构,2013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比上年增长13%,高于山东省平均水平,来自园区的收入占到了农民总收入的45%以上。
德州经验得出了“以产业发展带动农民城镇化”的结论,事实上,对产业园区的建设也是山东省推行就地城镇化建设的倚重所在。
2030年农村人口减少三成
山东城镇化改革将新建7000个社区,农村户籍人口的减少是大势所趋。
根据已实施的城镇化改革,1996年至2013年,山东省行政村数量从8.3万个减至6.5万个。农村人口数量也随之减少——从2000年至2013年,山东省农村户籍人口从6880万人已经减至5482万人,农村常住人口从5782万人减至4502万人。
《规划》表示,就地就近城镇化是山东省农村人口转移的主要特征,未来一段时间,人口转移仍将延续这一趋势。按照《规划》思路,县(市)和重点镇是吸纳农村人口的主要载体,向农村新型社区集聚是农村人口聚居的必然,兼业是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今后山东将进一步完善县级城市和建制镇的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而随着农村人口的不断转移、大量村庄规模的持续缩小,人口重新聚居、村庄合并将成为必然。
但是对于“村庄”这一延续千年的人群聚集属性的消灭,也会带来负面效应。《规划》指出,有的地方片面理解农民迫切需要改善居住条件和生活环境的愿望,在“拆旧建新”、“弃旧建新”时,对传统村落格局和历史风貌保护不力,有的农村新型社区和新农村在建设中对自然景观、历史文化、地形地貌等要素考虑不足,忽视乡村特色。因此,山东规划在城镇化改革中保留3万个村庄,其中含5000个中心村和2.5万个基层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