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修改预算法的决定两天后,9月2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完善预算管理、促进财政收支规范透明的相关意见。
会议指出,要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部署,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已审议通过的预算法修正案,围绕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加强和完善预算管理,使财政收入规范有据、支出公开透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促进社会公平。
作为国家财政最基本的制度,预算制度是否先进、现代化,反映出一个国家治理水平的高低。预算制度是现代国家治理体系的重中之重,关乎民生福祉,牵一发而动全身。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这种表述是首次出现在党的重要文件中,凸显了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及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重要意义。
随着经济增速的逐渐放缓,我国财政运行进入“过紧日子”的阶段。应对我国财政运行现状的关键问题在于激活财政资金存量,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然而,我国现行的财政支出却普遍存在结构不合理、效率低下问题。因此,目前激活财政资金存量最重要的是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财政支出结构不够优化固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究其深层次的根本原因,关键在于现行预算管理制度不够完善,没有真正起到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的核心作用。加强预算管理是优化财政结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的最佳途径和手段。
为此,刚刚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要强化预算约束、强化预算公开、强化国库资金管理。唤醒趴在账上“打呼噜”的沉睡资金,提高结转结余资金使用效率。加强审计监督,严肃查处截留、挪用、滥用财政资金等违规行为。
预算改革的每一步可能是艰难的,因为它涉及各方面的利益调整,特别是要突破利益固化的樊篱,但是可以预见,预算改革的每一步,都将成为推进我国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坚实脚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