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改革局处长郭子丽表示,对于员工持股这样的关键问题需要从中央层面出台文件,对员工持股的导向、操作和管理等进行系统全面的界定和阐述。目前正在按照中央的要求和工作安排,由国资委联合财政部、证监会共同来推进工作,预计明年出台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指导意见。
郭子丽表示,截至2012年底,国资委监管的113家中央企业中,有59户中央企业下属524户国有控股企业有员工持股,占中央企业控股3万多个子企业的1.6%。郭子丽表示,总体来看央企员工持股所占比例非常低。从另一个角度说明,如果能够有效发挥员工持股的作用,这项制度还有非常大的运作空间。
郭子丽表示,改制为混合所有制,并具有合理的产权结构的企业更应实施员工持股。在国有企业改制为混合所有制企业,或者新设混合所有制企业时,可以同步引入员工持股。而员工持股日常管理应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包括收益分配机制等。初次引入员工持股时,可以预留部分股权吸引新的人才加入,员工持股份额随着所在岗位和贡献的变化进行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