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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改革需走出三重“阴影”

2014年06月24日 07:02    来源: 《经济参考报》    

  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在新一轮深化国企改革中,一些央企和地方国资监管部门及大中型国企对实行“员工持股”热情较高,把实行管理层股权激励、中层骨干和技术骨干持股以及全员持股等员工持股改革,作为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重要方式。但是,鉴于此前搞员工持股出现的弊端及国资流失“后遗症”,社会对员工持股问题敏感度高,各方期待尽快出台相关细则,摆脱员工持股改革的重重阴影。

  中国建材集团、中石化集团等不少企业均表示将在下一步改革中试行员工持股。地方上,安徽省提出通过“员工持股转换一批”的方式推进混合所有制。贵州启动的国企产权制度改革三年行动计划明确,支持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

  贵州省建工集团董事长陈世华告诉记者,他们急需以产权制度改革为核心和突破口,建立国有法人、外来投资者、经营者及员工共同投资的混合所有制模式,激活企业发展动力。他们在企业组织了调查问卷,希望实现混合所有制的占多数,支持员工持股的占大多数,同时希望国资参股的也占大多数。

  受访各方普遍认为,实行员工持股对于激发新一轮国企改革动力、深入开展产权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和增强企业活力、增加职工财产性收入以及形成所有者与劳动者利益共同体具有十分重要而积极的作用。

  国资委企业改革局原副局长、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周放生表示,国有股、民营或外资股加上内部管理骨干持股构成“三足鼎立”的结构,这样的结构相互制衡,可以把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调动起来,把潜在的阻力变成动力。

  一些曾搞过员工持股的企业及仍在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对员工持股话题也是“讳莫如深”。部分受访企业领导者、学者也表示,员工持股改革仍需走出三重“阴影”。一是担忧“细则未定,半路叫停”。不少计划实行员工持股的企业纷纷表示担忧政策不定再次遭遇“半路叫停”;二是担忧员工持股“后遗症”。一些搞过员工持股的企业出现了员工股份退出难、员工股东利益保障难的“后遗症”;三是担忧国资流失“恐惧症”。主要是担心由于监管没有跟上而导致国资流失,特别是一味推行管理层持股,有可能将改革变成少数人的瓜分盛宴。

  受访国资监管干部、企业领导者、专家等建议,在中国国情下,社会对员工持股问题敏感度高,试行员工持股须谨防几个“雷区”。

  首先,避免细则不明盲目“抢跑”。一些企业和国资干部认为,截至目前,针对员工持股,国家层面上仍没有形成系统的制度规范和实施细则,各地目前出台或拟出台的员工持股政策都较为原则,一些企业对如何操作“心里没底”。他们建议尽快由国家层面制定员工持股规范和细则,指导各地有序试点,避免因盲目“抢跑”造成被动。

  特别是应注重员工持股退出机制建设,防止持股成为特定一批人的固化利益。否则,随着企业员工和管理层的新老交替,将不可避免产生新的矛盾和摩擦。

  其次,避免员工持股福利化造成“大锅饭”。针对一些企业有把员工持股政策片面当成福利分配的倾向,国务院国资委原副主任邵宁说,持股是给员工戴上“金手铐”,既体现对风险承担的责任,又能让员工个人价值得以彰显。从以往股份制改革来看,平均的、普遍的员工持股不成功,容易形成大锅饭,且企业分红压力大。他认为,与全员持股相比,采取管理层和技术骨干持股有利于稳固公司核心团队,激活企业发展内生动力。

  此外,一些企业人士认为,搞员工持股宜分类分层分步稳妥推进,避免出现员工持股“一窝蜂”。他们建议,可在人力资本突出的科研类企业、竞争性强的企业、集团公司所属的二三级企业先行先试,而资源型、政策性、垄断型较强的行业应慎重。


(责任编辑: 邢晓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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