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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持股拉近股东和员工利益关系

2014年06月23日 07:25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乔誌东

  施光耀称,应根据员工股份不同的来源,决定是否进行锁定操作

  “从实际效果来看,员工持股计划能够有效地拉近上市公司股东和员工之间的利益关系。”针对员工持股计划与市值管理制度的关系,中国上市公司市值管理研究中心主任施光耀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指出。

  “目前,股东的回报主要体现在公司的市值上,而员工的回报则主要体现在薪酬和奖金上,员工并不关心公司市值的管理,而通过员工持股,能够促使员工的利益和股东趋于一致。”施光耀称。

  近日,证监会发布《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决定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

  值得注意的是,《指导意见》对于员工持股有了锁定期的要求。《指导意见》明确,上市公司可以根据员工意愿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

  对此,部分市场人士表示,在《指导意见》发布前,员工持股并无锁定期的要求,可以在二级市场上随时交易,而《指导意见》对锁定期的规定,反而给员工持股戴上了“枷锁”。

  “这就需要明确提出员工持股计划的目的,员工持股旨在让公司员工和股东的利益趋于一致,而且通过长期持有来加强公司的市值管理,提升公司市值,最大化地回报股东。如果仅仅是短线交易,那么就使得员工持股计划的初衷不复存在。”施光耀指出,“但需要斟酌的是,应根据员工股份不同的来源,决定是否进行锁定操作。如果是通过定向增发,那么目前有明确的股权锁定的规定,但如果员工是和其他投资者一样,通过二级市场来买进股票,那么就要考虑是否应该锁定,这是个技术问题。”

  “真正有效提升上市公司市值管理水平,需要上市公司管理层对于市值管理的具体意义有充分的认识,需要更多的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包括对于机制的完善等。同时,除了证监会,国资委、财政部等相关部委应该对员工持股计划有联合的指导规范,这样推进员工持股和市值管理才能取得更好的效果。”施光耀说。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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