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深圳9月1日电 (阮亚欣)深圳市政府1日举行发布会,向社会发布《深圳市商事主体行政审批事项权责清单》及第一批上市登记改革后续监管办法。
此次发布的《权责清单》涉及25个行政审批部门共129项审批事项,其中12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前置审批,117项属于商事主体登记的后置审批。
深圳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徐波表示,此次清单发布的目的在于明确各审批事项的审批部门、监管责任部门、审批依据等,实现审批与监管的统一,解决监管错位、有审批无监管的难题。
据发布会上介绍,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交通运输委、文体旅游局、公安消防局、烟草专卖局及邮政局6个部门已根据《权责清单》发布相应的监管办法共50项,每项监管办法对应《权责清单》中的一项,包括制定依据、内容以及具体实施办法等。已通过深圳市政府法制办的审查,以规范性文件的形式予以发布。
据了解,深圳市从2013年3月1日启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截至2014年8月31日,深圳市新登记商事主体66万户,同比增长85%,累计实有商事主体161万户,每千人拥有的商事主体达到了107户,居全国首位。并在今年7月1日在放开注册登记的基础上,推出了全业务、全流程网上商事登记。
据介绍,深圳将就权责清单中每项对应制定一个监管办法,除以上已公布监管办法的6个部门以外,其余19个部门将在9月30日之前制定相应监管办法79项并报送审查,将在12月1日向社会发布。(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