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贸区负面清单仍有调整空间 上万条边境后壁垒待清理
7月1日发布的2014年修订版上海自贸区“负面清单”,将2013版负面清单中的190项特别管理措施缩减到139项,并形成了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副主任朱民认为,负面清单还有可调整空间,外资演出经纪公司营业范围就是未来一个扩大开放的方向。
实际开放度有多大
上海自贸区研究中心主任陈波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削减的那51项有一部分不是实质削减,而是被排到别的产业目录里面去了。“这些削减掉的特别管理措施里面,真正起的作用有多大,要看削减后有多少外资驻入。”陈波说。
在新版负面清单里,有好几个项目其实是无法在自贸区里做试验的。比如,农林牧渔、采矿业,这些在自贸区里都没有,陈波认为放开后外资也不会进来。
中国欧盟商会也在第一时间关注上海自贸区的负面清单。“超过一半的中国欧盟商会企业认为2014修订版负面清单是中国对外资开放市场前进的一大步。”中国欧盟商会副主席史蒂芬·赛克说。但他们还是认为这个步子离自己的预期和此前一些中国官员宣称的开放力度有差距。
上海市商务委副主任顾军在发布会上称,上海市在去年服务业扩大开放23项措施的基础上,积极争取国家相关部委支持,提出自贸试验区进一步扩大开放的31条措施,已于6月28日获国务院批准。
上海自贸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戴海波称,扩大开放与负面清单“瘦身”有此消彼长的关系,一部分不在负面清单上的领域,就是扩大开放了。
然而,31项进一步开放的措施与缩减的51条特别管理措施一样,很多产业在自贸区里是没有的,比如采矿业。那么如何评估自贸区里没有的产业的放开效果?
戴海波说,“我们的探索不能局限在自贸区的区域发展上,它的试验体现了我们对整个开放的探索。负面清单是国家整体的负面清单,不是以自贸区内负面清单产业基础为准则的负面清单。”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31项扩大开放的措施中,并没有包括此前上海自贸区管委会非常努力纳入开放的“演出经纪范围”。
对此,朱民说,已经有演出经纪外资企业在自贸区落地了。他们也提出这样的呼吁,希望能够扩大业务范围。“目前,我们评估一个政策实施的效果还要看主体的需求,并不是一个呼吁。我们也希望让企业有更多的空间去经营业务。目前,企业在自贸区设立以后,我们还要进一步地评估一段时间,才能进行相应的调整。”
他称,演出经纪公司的业务范围将是上海自贸区继续扩大开放的选项。
而医疗服务方面,此次修订版负面清单虽有所调整,取消了外商投资医疗机构最低投资总额和经营年限的限制,但其设立分支机构依然有限制。对这个限制,朱民称,“它实际上是我们医疗管理的基本要求。”
上万条边境后壁垒待清理
2013年,为了保障上海自贸区范围内负面清单的实施,国家层面已暂时调整实施了3部法律、15部行政法规、3部国务院文件的有关规定。
“这次没有涉及法律的调整,只涉及两部法规和一部国务院同意的部门联合规章。”上海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张忠玉说,“从这个层面讲,没有执行障碍,从国务院批准之日起,31条扩大开放措施都可以实施。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2014修订版负面清单涉及需要修改的两部行政法规主要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际海运条例》第29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11条第一款,以及《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中有24个地方需要进一步开放。
全国政协委员张小济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负面清单解决的是边境前外商准入壁垒,但是还有很多行业资质、模糊的部门规章等边境后准入壁垒。“边境后准入壁垒,是外商投资落地难的最重要问题。”
许多允许外商投资的规条,进来以后被行业资质、本地注册等“玻璃门”和“弹簧门”挡在门外。
外商最怕的就是边境后规条。“除本法规定的其他国家相关规定同样适用”就让外商头大,因为不知道“其他相关规定”包括哪些。
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调研,边境后壁垒多达上万条。张小济认为,边境后的壁垒清理比缩减负面清单限制措施更难,也同样重要。
(责任编辑:马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