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下发《关于促进房地产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业内简称“新九条”)指出,无论本地还是外地居民凡是在宁夏购买商品住房的,在办理签约、网签、纳税、贷款以及权属登记时,不再要求提供住房套数查询证明。这是继福建“闽八条”、湖南“湘五条”之后的又一省级救市政策。
意见提出,将支持居民购房消费、合理控制土地放量、有序调整建设规模、鼓励引导团体购房、拓宽实物安置范围、金融支持住房消费、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支持普通住房建设、优化环境规范市场。
意见要求,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居民购买首套普通商品住房的信贷需求,合理支持居民购买第二套住房的信贷需求。国土资源部门、金融机构要优先保证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的用地规模和信贷需求。
意见表示,在实施差别化税收政策方面,将普通商品住房面积标准统一调整为144平方米及以下。对个人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商品住房和91平方米至144平方米普通商品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分别减按1%和1.5%征收契税。对个人转让自用5年及以上住房,且该住房属于家庭唯一住房的,其转让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个人将购买超过5年(含5年)的普通商品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营业税。
国家统计局公布数据显示,今年上半年,宁夏经济增速7.4%,在西部地区居于末位,经济总量也仅高于青海和西藏,位居倒数第三。另据宁夏商务厅数据显示,上半年,全区固定资产投资完成1123.18亿元,同比增长18.7%,增速比1-5月回升0.9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回落9.4个百分点。其中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227.73亿元,增长20.0%,比上年同期回落13.5个百分点;新开工面积下降2.3%,上年同期为增长30.8%。从销售情况看,全区商品房销售面积450.89万平方米,增长16.7%,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22.2个百分点;销售额184.85亿元,增长10.9%,增速比上年同期回落40.3个百分点。其中:住宅销售面积369.59万平方米,增长9.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幅回落32.6个百分点;销售额137.63亿元,增长0.1%,增幅回落61.2个百分点。
8月8日,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布 《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意见》不仅涉及到放开福州、厦门两个中心城市的限购、普通商品住房的认定,更为突出的是在放松信贷方面,《意见》提出购房人偿清购房贷款后,再次申请贷款购房,按首贷认定;首改房(首次购买改善性普通商品住房)按首贷认定。
8月11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湘五条”,明确规定异地购房者可申请公积金贷款、住宅产业化建设项目受支持、资本金监管减半、将从政府回购普通商品房用作保障房源等,从五个方面促进湖南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来源:中证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