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边是资金逐渐捉襟见肘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一边是接近饱和的县域农村金融机构,但两者之间,尚未建立有效的供需通道。
“当前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之间的通道仍然不畅,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尚未得到有效满足,这已成为农村金融领域最突出的矛盾之一。”8月11日,农业部财务司司长李健华对媒体表示。
中国社会科学院农村发展研究所研究员李国祥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发展农村金融的同时,还应完善农村金融机构风险控制。
今年以来,针对农村金融发展问题,来自中央政府层面的政策可谓密集。《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在今年中央1号文件、4月份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关于金融服务“三农”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措施中,都对完善农村金融组织体系建设提出了若干政策意见。
“应该说中央对农村金融是整个金融体系最为薄弱环节的判断是正确的,其力图改变农村金融供需矛盾的思路也是符合实际的,”有专家认为,但过饱和的县域农村金融机构限制了中央政策在地方的实施。
在此情况下,8月1日,农业部下发《关于推动金融支持和服务现代农业发展的通知》,提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村金融的工作重点将是破解农业生产金融服务难题,尤其是要以破解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贷款难、贷款贵”为重点,以财政促进金融,打通金融支农通道。
“多年以来,中央财政按照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逐步形成了中国特色的农业补贴政策体系,也确实对粮食生产和农民增收起到了促进作用”,在解释“金融支农”工作的意义时,李健华表示,“但是,随着农业现代化进程加快,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规模化、集约化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快速发展,商品化生产和产业化经营的特点日益凸显,无论是固定资产投入,还是流动资金需求,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对金融资本更加依赖”。
“根据我们的调研,农民对获得融资贷款有更大的需求,以往单纯最多几万块的补贴,在现行农业生产形势下,已经显得杯水车薪,而且补贴是以‘面’为对象的,没有筛选,对于补贴对象在市场有没有竞争力,补贴是无法判断的。”李国祥告诉记者,“而利用金融杠杆手段,将财政补贴放到村镇金融机构,能帮助解决农民和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
“实际上,目前一些地方政府实行的蔬菜、畜牧业等重点产业的补贴政策,未来均存在转而投向补贴村镇金融机构、利用金融杠杆发展本地重点产业的可能。”李国祥说,“农资补贴、粮食补贴等大的传统的补贴方式,不太可能被取消,但是一些靠地方政府补贴而获利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注意到将来政策可能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