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农”问题一直是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在经济转型、改革深入的时刻,中央农村工作会议、2014年中央一号文件都已经给未来的“三农”工作作出了明确的部署。
在今年全国两会期间,“三农”依旧是代表、委员们高度关注的话题。农村金融的改革与发展、如何让农民拥有更多的财产权、如何推动普惠金融发展等焦点问题成为小组讨论、议案、提案中出现的高频内容。
两会期间,大部分媒体都无法将目光从会场移开,因为这里有太多的新闻点。然而,一场采访却让记者离开会场,来到了位于北京市金融大街甲15号的中国银监会。
这次采访的对象,是中国银监会合作部主任姜丽明,在一个多小时内,她向《农村金融时报》记者解读了银监会2014年农村金融工作的思路和新亮点。而对于两会代表、委员关心的这些话题,她亦在采访中给予了相应的回答。
亮点一:强调保持涉农信贷总量增长
对于今年农村金融工作的总体思路,银监会近日发布的《关于做好2014年农村服务工作的通知》(下简称:《通知》)中明确指出,在保持合理信贷投放总量前提下,要继续坚持有扶有控、有保有压原则,积极调整信贷结构,将信贷资源向“三农”倾斜,突出加大对现代农业的金融支持,增强农村金融服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持续加大对“三农”的信贷支持力度。
姜丽明表示,这是希望机构能深刻领会在新形势下,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战略决策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金融支农的责任。
亮点二:大中型银行支农强调“稳定”
“对于大中型银行在县域的网点,今年我们没有提增或减,而是要求稳定。在稳定的基础上,需要再往下延伸服务,并增加信贷投放。”姜丽明表示。
大中型银行资金雄厚,管理成熟,是我国金融体系的中坚力量。《通知》明确,今年要严格限制大中型银行现有乡镇网点撤并。并且鼓励商业银行单列涉农信贷计划,下放贷款审批权限,持续提高县域存贷比。
姜丽明表示,银监会是希望通过存贷比指标,让机构能把当地的存款投放到当地,服务县域的实体经济发展。
《通知》还要求,大中型银行一方面要建立适应“三农”需要的专门机构和运营机制,建立符合涉农业务的决策和审批流程,还要健全向“三农”业务倾斜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机制。
亮点三:农信社在股改中强化支农服务
农村信用社一直是我国支农服务的主力军,近年来农信社的股改进程和方向一直是业界较为关注的内容,也是本次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
从农信社到农商行,很多人担心商业银行的逐利性会使得机构原本的“支农”定位和方向改变。
姜丽明明确表示,过去农信社经营管理能力较差,资本少,而银行的放贷是受资本制约的。农信社改制农商行的过程中,涉农贷款的投放并没有减少。
“2003年农信社总的资本大概是100个亿,现在是5000个亿,这能释放出大量的信贷能量支持‘三农’。”姜丽明表示。
《通知》指出,在组建农商行的过程中,要建立支农服务股东承诺制度,并且要指导农商行在董事会下设立“三农”委员会,增强对服务“三农”发展战略的引导和强化作用。
“新进来的股东,必须要签一个承诺书,保证机构的性质不变,发展的战略只能为县域、为‘三农’服务,监管每年对此还要有相应的考核。而‘三农’委员会则是希望把农业大户、龙头企业吸引进来做委员,定期了解需求。”姜丽明表示。
据悉,即使在宏观调控、规模限制的前提下,涉农金融机构依旧连续5年实现了“两个不低于”的监管要求。
姜丽明认为,对待农商行支农,监管当局“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考核”,还会和机构准入等很多监管要求挂钩。因此,这样的改制,不仅没有弱化,而是大大加强了农信系统的支农能力。
对于处置高风险机构这个业界同样关心的话题,当前的做法一方面是政府给予一定支持,另一方面吸引一些社会资本、战略投资者。
姜丽明表示,一般情况下单一股东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10%,但当前对高风险机构,初期为了重组改造管理方便,允许持股到20%。如果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经过批准还可以适度再提高。
亮点四:积极培育村镇银行等新机构
作为三类新型农村金融机构的代表,村镇银行在过去几年不断设立。《通知》表示,今年要重点加快在农业地区、产粮大县的布局。
村镇银行一直被视为民营资本进入金融领域的重要渠道。但是,在发起设立村镇银行的过程中,业界对主发起行必须是持牌银行并且占比有明确要求的制度,争议不断。
姜丽明表示,银监会设立主发起行,是从风险控制和经营专业化的角度来考虑的。目的是让村镇银行既能为“三农”服务、又能控制风险。
“实际上,我们对民营资本没有任何障碍和歧视。只是机构小,抗风险差,这是在当前的环境下一种不得已的制度设计。”姜丽明坦言,银监会对吸引民营资本参与村镇银行做了很多的研究和努力,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也从20%下降到了15%。
姜丽明透露,当前新发起的村镇银行还是应该按照当前主发起行的比例要求来,但对运营时间较长、运营稳健,一些符合条件、风控能力强的机构,会尝试推进在原来基础上,降低主发起行的持股比例,甚至做一些主发起行退出的试点,完全让机构民营化。
“在经营上要专业化,服务上要特色化,监管上要差异化。培育成一个有特色,服务农村社区的社区银行。”姜丽明如此阐述其对村镇银行发展的看法。
除了村镇银行,今年的《通知》出台了一个新的政策,银监会将支持社会资本发起设立服务“三农”的金融租赁公司,与农机设备制造商加强业务合作,开展涉农金融租赁业务。
姜丽明表示,监管还鼓励现有的金融租赁公司来从事农村金融的业务,为农民购置大型的农机具提供租赁服务。
亮点五:加大各类涉农主体支持力度
过去几年的中央一号文件分别对农田水利、农业科技、现代种业提出了明确的发展要求。在今年的中央一号文件更是特别提出,要支持农业发展银行开展农业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中长期贷款业务,建立差别监管体制。
对于中央一号文件提出的这些要求,银监会均在第一时间给予落实。《通知》中明确指出,今年将加大政策性金融的支持力度,允许农业发展银行支持且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类项目新增平台贷款。
“对平台贷整体依旧是控制的,但是单独给农业发展银行,允许其支持符合中央政策的农田水利项目的平台贷款。”姜丽明对此作出解释。
《通知》同时要求,农业发展银行要加大对种子收储加工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
在两会期间,国家粮食安全再度成为代表、委员的热议话题。对此,姜丽明表示,粮食安全至关重要,今年国家要对农产品的价格形成机制进行改革,配合这个机制改革,银监会要对粮食生产的经营主体在一些地区进行试点,对符合条件的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在金融方面给予更大的支持。
根据《通知》要求,今年将持续加大对家庭农场、专业大户、新型农民合作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支持力度。将这些主体纳入信用评定范围、建立信用信息档案,做实信用信息基础。
“对信用好的、资质佳的我们建议机构开展自助循环流动资金贷款品种,满足这些主体的资金需求。”姜丽明表示。
针对农业生产规模化、集约化的趋势。姜丽明透露,银监会今年准备配合农业部门,选择农业部门确定的一些省份和地区,专门开展试点。目前已经有方案,将同农业部联合推动这方面的工作。
亮点六:以“三大工程”提高农村金融普惠度
“三大工程”是银监会在农村推进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在提高农村基层网点覆盖度、推进农村领域电子机具发放、提高农村地区金融服务质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今年的《通知》继续要求,增加农村金融的服务主体,深入推动进村入社区工程,加快空白乡镇机构网点的新设工作。
《通知》中还要求,要持续推进阳光信贷工作,持续强化对涉农信贷全过程的公开化、透明化惯例和社会监督。
姜丽明对此表示,银监会要求涉农信贷在条件、过程、结果、标准、责任等方面公开,以此增加信贷在农村地区的可得性。
姜丽明还指出,返乡农民工、农村妇女等弱势群体对金融服务的渴望可能更强,因此银监会要求机构未来开办住房、子女上学等消费贷款和民生金融服务,提升服务的契合度。
亮点七:“三权”抵押融资试点慎重稳妥开展
如何让农民有更多的财产权,是今年两会农业界不少委员热烈讨论的话题。虽然在法律层面、配套政策层面还有许多不完善,但金融业一直在为此做探索。
“‘三权’抵押贷款最大的好处,是能把农民手里的资产或财产变成资金,来解决资金层面的困难。”姜丽明表示。
根据姜丽明的解释,“三权”目前的现状不同,需区别来看。林权抵押贷款当前已经普遍推开,要探索如何加大投入。“土地承包经营权”目前已经开始试点,但它的确权、流转还有一些制度上的不配套,基础性的工作存在一定问题。因此,首先应坚持自愿有偿的原则,在不改变土地所有性质、土地用途,不损害农民土地承包权益的前提下,开展探索。而对“宅基地”,则根据国家要求,在经过批准的地方,慎重稳妥的进行试点。
此外,姜丽明还表示,未来,在不违背法律的前提下,对借贷双方都认可的抵押物,银监会也鼓励进行一定的探索。
亮点八:落实农村金融差异化监管
在金融改革深度推进的趋势下,金融监管改革亦是本次两会诸多代表、委员关心的话题。其中,不少代表、委员认为,当前的监管方式过于“一刀切”。
银监会一直对此有所关注,《通知》中指出,要落实差异化监管政策,适度提高不良贷款容忍度。
“例如禽流感发生后,过去要求2%、3%,现在可以容忍到5%。监管的目的是不出现大的风险,防范涉农信贷的风险,更好有效的支持农村经济的发展。”姜丽明表示。
为了引导机构加大支农力度,银监会要求落实银行业县域法人机构一定比例存款投放当地的要求,加大县域信贷投入。并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提高对分支机构“三农”业务员考核的分值权重,加强支农服务机制建设。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在今年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机构发行专项用于“三农”的金融债,对募集资金发放的涉农贷款不纳入存贷比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