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有媒体报道,中国证监会首次表示,境外资产管理公司将可持有中国内地基金公司的多数股权。不过,对此,证监会没有给出时间表,只说将“适时逐步放宽外资持股比例限制”。
近年来,基金业“双向开放”的步伐加快。上述报道称,管理层还暗示,要将共同基金产品“互认”项目扩大。来自欧盟委员会、卢森堡基金业协会和法国基金业协会的代表们已经与中国有关部门举行过会晤,讨论在中国内地发行“欧洲可转让证券集体投资计划”基金的事宜。
2002年12月,我国首家合资基金公司成立。2001年我国加入WTO时承诺,在外资参股的基金公司中,外资持股比例或者拥有的权益比例累计(包括直接持有和间接持有)不超过33%,在中国加入WTO后3年内,该比例可达到49%。
据统计,目前,我国有48家合资基金公司,其中,外资持股比例达到49%的合资基金公司共计20家,占合资基金公司总数的41.67%。
在这48家合资基金公司中,仅从外资股权总比例来看,有华宝兴业、海富通、景顺长城等13家公司的外资股权比例较最初入驻时上升,占比为27.08%。
目前,合资基金公司已占据我国基金业的半壁江山。不过,值得关注的是,合资基金公司中,管理资产规模较大的华夏、工银瑞信、中银基金3家基金公司都是内资主导的基金公司,外资股东股份占比均不高。而这3家公司的规模超过7000亿元,占合资基金公司总规模的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