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 折算方案的公告
根据《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及《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的规定,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基金管理人将每 6 个月对新华惠鑫分级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之惠鑫 A 份额(以下简称“惠鑫 A”)进行基金份额折算。现将折算的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折算基准日
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 3 年内,惠鑫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的最后一个工作日。惠鑫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与其开放日为同一个工作日。
本次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为 2014 年 7 月 23 日。
二、折算对象
基金份额折算基准日登记在册的惠鑫 A 所有份额。
三、折算频率
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每满半年折算一次。
四、折算方式
折算日日终,惠鑫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调整为 1.000 元,折算后,基金份额持有人持有的惠鑫 A 的份额数按照折算比例相应增减。
惠鑫 A 的基金份额折算公式如下:
惠鑫 A 的折算比例=折算日折算前惠鑫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1.000
惠鑫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折算前惠鑫 A 的份额数×惠鑫 A的折算比例
惠鑫 A 经折算后的份额数采用四舍五入的方式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由此产生的误差计入基金财产。
在实施基金份额折算时,折算日折算前惠鑫 A 的基金份额参考净值、惠鑫 A 的折算比例的具体计算见基金管理人届时发布的相关公告。
风险提示: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时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等相关法律文件。
新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4 年 7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