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 (以下简称交易商协会)发布公告,正式公布了《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项目收益票据业务指引》(以下简称 《指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同时,交易商协会7月11日还称,已经正式开始受理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项目收益票据的注册。
业内人士对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在项目融资票据大规模的发行之后,城投债的发行就会下降,这将利好存量城投债。
交易商协会发《指引》
今年5月,有关“交易商协会将试水项目收益票据”的消息开始流传。5月29日,《每日经济新闻》亦曾以《银行间市场拟试水项目收益票据地方融资再开“正门”》为题予以报道。
此次发布的《指引》表示,“本指引所称项目收益票据,是指非金融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银行间债券市场发行的,募集资金用于项目建设且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的债务融资工具。”
中信证券固定收益研究主管、首席分析师邓海清博士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实际上,这种项目收益票据应该是ABS(资产支持证券)的一种初步形式。因为对于正式的ABS而言,项目本身的收益权和母公司是完全绝缘的。虽然项目收益票据本身也要求“以项目产生的经营性现金流为主要偿债来源”,但可能还是做不到与发债公司完全绝缘,因为这方面目前还受到很多法律条文的限制。
首单项目收益票据已注册
值得注意的是,《指引》发布的同一天,交易商协会还称,已接受了郑州交投地坤实业有限公司项目收益票据项目注册,该项目注册12亿元,首期拟发行5亿元。
据《21世纪经济报道》此前报道称,“首单项目收益票据将为华中地区某省会城市交通枢纽地下交通人防工程项目。由国家开发银行担任牵头主承销商,中信银行担任联席主承销商,拟‘非公开定向发行’。”文章引述项目相关人士的话称,该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发行人的全资控股股东,设立独立的项目公司作为发债主体,主要职责是建设、运营上述募资项目。通过此单项目收益票据,计划融资12亿元,其中10亿元用于项目建设,2亿元用于补充企业营运资金。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到,上述项目建设单位为郑州交投地坤实业有限公司的“郑州综合交通枢纽地下交通工程 (东广场)”项目,今年5月29日~6月5日已在郑州市城乡规划局网站进行了公示。
或利好存量城投债
邓海清表示,交易商协会现在很多创新都是为了服务 “127号文”(即《关于规范金融机构同业业务的通知》)里所谓的“赌邪路,开正门”,包括短融、以及项目收益票据,这样可以把很多“非标”引到私募票据市场上来,私募的标准化产品将是交易商协会努力的一个方向。邓海清还表示,《证券法》对债券发行有个40%的限制,但其实是指的公募债,交易商协会的银行间市场属于私募市场,这样可以不受这个额度的限制,可以做更多的金融创新,开辟新的融资渠道。
“现在新的融资模式大概有3种:一是‘自发自还’的地方债;二是项目收益票据;三是国开行针对棚户区改造的专项金融债。”邓海清告诉记者,国外的市政债分两种,一种是预算内的市政债,主要是用于公益性、不产生现金流的建设;一种就是项目型的市政债,完全没有地方政府担保。
随着地方债“自发自还”试点以及项目收益票据的逐步推广,债券市场尤其是城投债市场会有哪些变化呢?对此,邓海清表示,对于存量的城投债而言,应该还会延续以“借新还旧”的方式向前滚动,因为目前地方政府还没有能力大幅降低债务杠杆。而新增的债务将会以前面所说的3种模式发行,并且这几种融资方式会扮演越来越重要的角色。另外,在项目融资票据大规模发行之后,传统意义上城投债的发行就会下降,这对存量的城投债来说会是个利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