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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港大股东借新规暗中抛售 定制利好让股民买单

2014年05月23日 07:13    来源: 每经网-每日经济新闻    

  所谓“螳螂捕蝉,黄雀在后”,就在众多投资者期望能借高送转在营口港(600317,收盘价6.08元)身上大赚一笔的同时,上市公司大股东却暗度陈仓,将筹码高位抛售给接盘投资者。

  凭借10转20股派2元(含税)的分红预案的发布,营口港股价自4月下旬以来持续暴涨。然而,大股东港务集团却悄然制定了一份巨额减持计划并逐步实施,直到上证所发出一纸监管函,其他投资者方才知晓。高位接盘的投资者面临的是股价大跌5%的现实。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之前港务集团之所以能悄然减持,或得益于上证所4月发布的一份新规。

  高送转引追捧 大股东两天套现逾1.2亿元

  4月25日,营口港抛出一份让投资者欣喜的10转20股派2元 (含税)的分红预案。自当日开始,公司股价连续猛涨,4月25日~5月19日的12个交易日里,公司股价从3.85元一举升至6.40元,累计涨幅达66.23%。

  5月20日,营口港宣称有重大事项需核查,股票停牌。22日,营口港才道出停牌原委。原来,公司在5月20日收到上证所监管工作函,上证所要求公司就港务集团减持公司股票事项进行核查,并如实披露港务集团减持行为是否与公司前期信息披露内容相违背、是否需要获得相关部门审批同意、后续减持计划等事项。

  营口港对此表示,经核实,大股东港务集团于5月8日形成董事会决议,决议内容一是近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内容二是3年内再减持股份不超过6亿股。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营口港目前的总股本约为21.6亿股。以港务集团第一期减持上限5000万股计算,占营口港总股本比例达2.3%。若按照6亿股的减持上限计算,港务集团最高可减持上市公司总股本的27%(未考虑后期分红送转)。

  如此惊人的减持计划,港务集团为何不及时披露,而要等到交易所发函?

  分析人士认为,从营口港的表述来看,一切可解释成 “不披露不违规”。营口港表示,对上述内容一的执行,需根据《国有股东转让所持上市公司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第八条的相关规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但无需上报相关部门审批;对内容二的执行,需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此后,港务集团于5月13日、14日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营口港股份845.21万股和1153.5万股,两次合计售出1998.71万股,占比0.93%。以两日均价计算,港务集团此番套现逾1.2亿元。营口港表示,由于减持股数未达公司总股本的1%,按照相关信息披露要求,不属重大事项,无需进行公告。不过,港务集团宣布,除已减持股份外,后续减持计划不再执行。

  律师:港务集团涉嫌操纵股价

  回顾这场减持风波,分析人士认为,港务集团此前向营口港提出了2013年度“非常规”高送转方案提议,上市公司在4月25日将该提议抛出,从而引发股价持续上涨。此后,营口港在4月30日、5月9日两份股价异动公告中反复表示,公司不存在对股价可能产生较大影响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

  期间,营口港于5月7日在风险提示公告中还爆出猛料,称此次推出高送转是为了推动公司混合所有制的发展,探索引入战略投资者、其他民营资本等参股,同时研究高管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促进公司良性发展。在国企制度改革概念股热度不减的背景下,上市公司上述表态无疑加强了市场对公司股价的追捧。

  在集齐高送转、混合所有制两大概念利好后,营口港5月7日再度上涨9.93%,成交额也明显放大,创出2010年3月8日以来的4年多新高。在这样的背景下,港务集团巨额减持计划应运而生并初步执行。

  事实上,在营口港宣布高送转方案时便有业内人士曾指出,与美的集团(000333,收盘价16.76元)和东旭光电(000413,收盘价23.72元)两家同样发布了高送转方案的公司不同,营口港由于业绩表现平平,公司的高送转方案更多体现出公司对股价存在一定诉求。

  营口港在22日公布了控股股东减持公告并于当日复牌大跌5%,一些此前高位买入被套的投资者纷纷聚集在股吧中表达不满。

  北京问天律师事务所主任合伙人张远忠律师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港务集团“量身定做”利好消息,把股价炒高再减持,涉嫌操纵股价。

  大股东借上证所新规“悄悄”减持

  不过,还有一件事情投资者感到奇怪:既然港务集团减持计划无需披露,那为何上证所还要向上市公司发去《监管函》?

  昨日记者以投资者身份致电营口港,公司证券部工作人员回应称,大股东没有向公司透露减持目的,其行为也并不违规,交易所发函只是确认港务集团后续是否将继续减持而已。

  分析人士认为,事实上,港务集团此次能悄然成功减持,很大程度上要得益于一则新规的出台。

  今年4月16日,上证所发布了《关于取消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等业务限制相关事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规定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接近、达到或者超过上市公司总股本1%的,不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

  《通知》的出台,意味着上证所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时,可以自主选择通过竞价交易或是大宗交易方式进行转让,且不会因此受到交易所的监管。

  正因如此,港务集团此番可以从容通过竞价交易系统减持了0.93%,因为按照《通知》规定,只要减持不超过1%,就无需进行信息披露。

  此前,证监会深圳监管专员办事处顾问宋清辉在接受《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曾表示,若在二级市场可减持超1%股份,会对市场带来一些压力。《通知》更为关键的一点是,“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卖出解除限售存量股份占总股本约1%的,不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这一规定或将构成对今后沪市上市公司大股东的套现带来监管难题,因为上述行为若不再作为异常交易行为予以监控,则大小非套现将变得更为隐蔽。

  或许港务集团的行为正是对上述观点的印证之一,那么,是否还会有其他上市公司的案例来印证上述担忧呢?

  营口港4月25日以来大事一览

  4月25日

  营口港抛出10转20股派2元 (含税)的分红预案,当日股价涨停。

  5月8日

  大股东港务集团决定:近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5000万股;3年内再减持股份不超过6亿股。

  5月13日

  港务集团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营口港股份845.21万股。

  5月14日

  港务集团通过上证所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出售营口港股份845.21万股1153.5万股。

  5月20日

  营口港称有重大事项需核查,股票停牌。

  5月22日

  营口港公告称接上证所监管函。大股东宣布除已减持股份外,后续减持计划不再执行。当日股价跌5%。


(责任编辑: 马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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