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又有珠海港、平安银行等多家公司独立董事辞职。根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以来超过200家上市公司发布了独董辞职公告,同比大幅增长,其原因或与中组部去年10月份发布的18号文有关。知名金融专家宋清辉等业内人士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独董在改善公司治理结构、维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应发挥作用,而不能成为有名无实的“花瓶”。
离职大多因中组部规定
光大银行5月10日发布公告称,证监会前主席周道炯已向光大银行董事会提交辞呈,董事会批准了周道炯的辞职申请。周道炯在1995年3月至1997年6月任证监会主席,此后担任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委员,2003年结束在九届全国人大财经委员会委员的任职。
公告还称,周道炯辞职是根据中组部去年10月份发布的18号文件精神。这份《意见》要求限期对党政领导干部违规在企业任职进行清理。
18号文中提到,“现职和不担任现职但未办理退(离)休手续的党政领导干部不得在企业兼职(任职)。对辞去公职或者退(离)休的党政领导干部到企业兼职(任职)必须从严掌握、从严把关。确因工作需要到企业兼职(任职)的,应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严格审批。”
记者昨日查询部分上市公司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辞职原因或是“根据有关规定”,或是“因为年龄原因”,或是“因为个人原因”,或是“因为工作原因”,或是因为“届满到期”而辞职。
数据显示,2012年有19%的公司聘请了退休政府官员,10%的公司聘请了银行的退休或在职人员。对于上市公司掀起的独董辞职潮,知名金融专家宋清辉昨日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中组部18号文是主因。政府官员退休或离职之后进入企业任职的,作为独董帮助上市公司争取资源早已不是什么新闻,但长期以往下去,官员性质的独立董事难免造成不公平。这些独董真正因为个人原因辞职的并不多,主要还是为了规避中组部18号文件的风险,否则将不再保留这些领导干部党政机关的各种待遇等,目前的关键在于后续的落实,不然容易引起回流。”
独董未起应有作用
2001年8月,被寄予厚望的独立董事制度引入中国的上市公司体系,作为与监事制度相辅相成的投资者监督公司的砝码。然而,经过了10多年的实践,部分独立董事却被投资者笑称为“人情董事”、“花瓶董事”,逐渐暴露出了权力有名无实、职责不清以及激励约束机制不到位等诸多问题。
部分上市公司的独董不仅欠缺独立性,沦为只拿钱不做事的“花瓶”,甚至还出现了少数独董违法违规的事件。如原中信证券电力行业首席分析师、漳泽电力原独立董事杨治山涉嫌内幕交易被刑事拘留。
去年8月,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一项调查显示,被调查者对独立董事“促进公司治理”的作用最为肯定,对“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的作用认可度较低。各类调查对象中,投资者对独立董事在促进公司整体发展、促进公司治理与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等方面的满意度最低,对独立董事工作的尽职情况也不甚满意。
“国外的独立董事在公司内部维持中小股东的利益,一定程度上起到了代表社会对公司进行监督的作用。”同信证券分析师胡红伟表示,“而国内不少上市公司独董是摆设,大多是公司高管出于人情邀请的,没有起到监督上市公司的作用,因此被称为花瓶。”
如何看待独立董事对上市公司的作用? 知名金融专家宋清辉对记者表示,“独立董事之于上市公司的作用主要在于:一是独董可以在很大程度上帮助改善公司治理结构和运营效率;二是独董能以其专业知识及独立的判断,帮助公司管理层提高决策水平,利于上市公司的专业化运作和持续发展能力;三是独董设立是制衡公司管理层伤害股东利益的一把尚方宝剑。通过行使独董职权,制约大股东利用其控股地位做出不利于公司和外部股东的行为,从而间接保护中小股东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