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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入资产业绩频变脸 上市公司忽悠式重组代价低

2014年05月16日 06:57    来源: 中国经济网——《证券日报》     谢 岚

  随着年报披露落下帷幕,财务数据揭晓,不少上市公司也纷纷踏上“追债路”——讨要重组资产业绩不达标的承诺补偿。

  作为一条迅速做大做强,转型升级的捷径,A股每年都有大批上市公司启动资产重组。对于不少ST公司来说,这更是它们实现起死回生、凤凰涅槃的关键。而按照2008年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购买资产的,应当提供拟购买资产的盈利预测报告。涉及重大资产重组以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还应当提供上市公司的盈利预测报告。同时,不少上市公司的资产重组交易方还会作出承诺,如未能实现盈利预测,就将对上市公司进行利润或其他方式的补偿。

  尽管如此,一些上市公司注入资产的业绩还是迅速发生了变脸。近日,据不完全统计,包括大连重工、金利科技、北化股份等十数家上市公司批露其重组标的资产2013年未实现预测盈利,相应的交易方将不得不按照重组时的承诺予以补偿。另外,还有部分上市公司重组标的资产2013年盈利虽然未达到预测值,但因交易方在重组时并未作出业绩承诺,所以无需进行补偿,上市公司也只能吃下哑巴亏。

  值得注意的是,个别上市公司在重组时将注入资产的盈利能力和发展前景描述得各种花红柳绿、一片大好,但重组完成后,这些资产的业绩跳水幅度之大,甚至从大幅盈利到巨额亏损,不得不让人怀疑其之前的资产重组是个“大忽悠”。交易方将资产注入上市公司,不过是为了借道套现而已。而重组前将劣质资产打扮打扮,讲一个好听的“故事”,自然是为了能要一个更高的价格。

  如某ST公司去年启动重大资产重组,将所谓的优质资产注入上市公司,寄望能够自此乌鸦变凤凰。然而,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注入资产“说好的”可观盈利转眼就变成了巨额亏损。虽然大股东随后表示将按照重组承诺对上市公司进行现金补偿,但尴尬依然难解:上市公司盈利能力未能改善,不到几个月,又得开打新一轮保壳大战。

  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如果标的资产的盈利未达到预测金额的80%,上市公司的董事长、总经理以及会计师事务所、财务顾问、资产评估机构需做出解释,并向投资者公开道歉;如果实现利润未达到预测金额50%的,可以对上市公司、相关机构及其责任人员采取监管谈话、出具警示函、责令定期报告等监管措施。但是,从上述2013年未达盈利预测值的上市公司的情况来看,并未有被出具监管函或者被整改的,均是以道歉的方式为主。

  同时,事实上,对于打套现主意的上市公司资产重组的交易方来说,虽然有所谓的业绩不达标便给予补偿的承诺,但相比上市套现的金额,这些往往是小钱,生意还是相当合算的。至于花了大价钱买了劣质资产的上市公司会如何,那是“我死后哪管洪水滔滔”。而这恐怕也是多年来A股频出“不死鸟”,一些上市公司靠所谓的资产重组“死了活,活了又死”的关键原因之一。


(责任编辑: 向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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